【编者按】
中国地名,是分布在历史长河里的时空符号,集聚蕴藏了各个时期的历史、地理、人文信息,构成一种用于识别、命名和交往的独特文化。
来自湖南工业大学的彭雪开教授,有“当代徐霞客”之誉,是原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科研基地首席专家。湖南日报社株洲分社联合湖南工业大学宣传统战部,开设“彭雪开谈地名”专栏,畅谈“中国政区地名由来”系列话题,敬请关注。
星沙,长沙市长沙县别称,古地名;其得名源于长沙。
殷商之前,长沙得名“沙”,殷商之交得名“长沙”。我在《长沙地名源流考》及相关文章中,有如下观点(也可参见“彭雪开谈地名(11)|长沙地名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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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商朝中期之前,长沙古越部落之地,已被一支扬越部族占居,并置扬越“沙”方国,臣服殷商并世受挤迫。周公灭南方殷商残余势力时,扬越“沙”方国,力助周公灭商,被周公封为“长沙”方国。周成王时,长沙方国首领曾进贡长沙大鳖。《逸周书•王会篇》:“路人大竹,长沙鳖。”孔晁注:长沙鳖“特大而美,故贡也。”
其二,商末周初至春秋中期以前,楚人势力还未深入今湖南境内。俞传超《寻找楚文化渊源的新线索》认为,这已被今江汉考古文物所证实。战国时,长沙地名多见。《战国策·赵策》《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皆载有“长沙”。包山2号墓(约前300年)竹简中有“长沙正”名“龚怿”,“长沙公之军”之载。可见战国中期已置长沙县,成为楚拓南方的军政战略要地。应劭《汉官仪》云:秦郡长沙系因袭旧名。《湘川记》载:“长沙之名始于洪荒之世,而以之为乡为郡,则在后世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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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共和国《长沙县志·总述》载:长沙“商周时,长沙县为荆州之域,古三苗国地。”后为古越人所居。商代中期后,扬越人活动于江汉流域,在今湖南与少数濮人广为分布族居。商末今宁乡一带成为南方青铜文化制造中心(有专家认为是大禾国都城,学术界有争议)。这为今宁乡出土的青铜文物所证实。其时,星沙未见以上史乘及出土文物,足证长沙得名远在此之前。
星沙得名,当与天上星象、地上河川自然实体,密切相关。
星,上天星象。字出甲骨文,晶之本字,字形如繁星之状;亦指南方星座(星宿)。《书•尧典》:“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孔颖达疏:“鸟﹐南方朱鸟七宿。”“四方中星,揔谓二十八宿也。”以上皆可释为此义。沙,在《休盘》等金文中,字形像一条曲行河旁有一片细碎石。《诗·大雅·凫鹥》《墨子·备梯》均释为此义。
战国中期甘氏《星经》:“长沙子一星,在轸之中,主寿命,小而明。”《史记·天官书》:“天则有列星,地则有州域。”又云:“轸为车,主风。其旁有一小星,曰长沙,星星不欲明。”唐代张守节《史记正义》云:“长沙一星在轸中,主寿命。”又云长沙星明,则“主长寿,子孙昌”。元代《太乙统宗》:“轸在天阙之外,当南河之南,其中一星主长沙。” 《明史·天文志》:“轸旁小星曰长沙,应其地。”
古人认为天上有星象,地上则有“星野”对应。二十八宿中轸宿有一附星曰“长沙星”,故有人依此推论“长沙星”以应“长沙”地域,故长沙历有“星沙”之谓。后文人多附会长沙星明亮,则“主长寿,子孙昌。”此说契合封建时期官、民心理,影响深远,至今不弥消。今长沙县治即为“星沙镇”。可见,“星沙”影响至巨。
星沙得名于何时?可能在战国末期前段。
二十八宿名称,最早见于湖北隋州曾侯乙墓(战国早期),其墓中一漆箱盖上绘有二十八宿天文图,并将二十八宿画成一圈,中间有北斗七星,并详述了二十八宿星名称。这足证早在战国早期之前,中国人就已熟练掌握星宿知识。《周礼·秋官·硩蔟氏》有“二十有八星之号。”《吕氏春秋·圜道》亦载:“月躔二十八宿星,轸与角属,圜道也。”
《史记·天官书》载:创立二十八宿体系的,为战国早中期的甘公(甘德)和石申。石申为魏人,甘公为楚人。《史记·天官书》:“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乡 ”战国道家《鹖冠子·环流篇》认为:北斗之柄的指向,随着四季变换而运转,因而分为四季。《汉书·天文志》载有星象异常,有祸福凶吉之变。由此推断,至汉武帝时有人认为“长沙星”明亮,则“主长寿,子孙昌”,已成南方官民共识。
由上可知,二十八宿星称名,当在周初;而二十八宿体系的创立,当在春秋中晚期至战国初期。“长沙”之名,始载《逸周书》。《逸周书》为战国时成书。但所载周初之事,多有其据。
星沙,何以为名?源自“长沙”与“长沙星”,将其“星”与“沙”联缀成“星沙”。得名于何时,目前并无先秦文献及出土文物可证。楚于战国中末之交,设置洞庭郡、苍梧郡;战国末洞庭郡亦或苍梧郡,郡治长沙县之时,才有可能以“星沙”别称长沙。《湖广通志》:“长沙之名起于周,又曰星沙,以星名。”清光绪的《善化县志》:“星以沙而得名,非沙以星而得名。” 由此推测,星沙得名晚于长沙地名约500多年。故长沙以“星沙”名地,依据不足。
“星沙”首载于唐代诗文。韩愈有《罗洋远眺》(罗洋山,今属长沙市开福区)诗:“绕廓青山一座佳,登高满袖贮烟霞。星沙景物堪凝眺,遍地桑麻遍囿花。”然而,“星沙”亦为今长沙市长沙县最古老地名,弥当珍惜。
据长沙县暮云镇“大塘古文化遗址”和黄兴镇“月亮山古文化遗址”考证,前者距今约7000年,即有先民定居,繁衍生息;后者距今约4000多年,已进入原始农业时期。共和国《长沙县志•县城建设》载:长沙县城历有“临湘城”“潭州城”“长沙府城”“长沙县城(省城)”之称。大约唐、宋以后,国内及长沙民间皆认同长沙为“星沙”,但无官方史载,偶见韩愈等诗、文提及。1950年2月,长沙县治由㮾梨镇圆通寺(梨江学校)迁入长沙市北区潘家坪。1992年12月,长沙县新县城定址星沙开发区,“星沙”之名,始为官方文献所栽。蒋新祺《亲历长沙县城取名“星沙”》(《文史博览》2014年第2期)有详述。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中)载长沙县“星沙镇”条云:据《史记》载:长沙又名星沙,镇名缘此。1949年属㮾梨、明道乡。1956年属望新乡。1958年属黄花公社。1961年置望新公社,1983改称望新乡,1993年改置星沙镇,1995年螺丝塘乡并入。
《长沙县志•星沙新城》载:“1993年12月5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县新县城定址在星沙开发区。”《长沙县地名词典•第一节 行政区域组织》载:星沙街道办事处,位于长沙县城中北部。经几年建设,新县城初具规模。1996年长沙县治迁至星沙镇(新沙开发区)后,结束了有县无城的历史。新县城距长沙市中心约12公里。2009年县委决定撤销星沙镇,将其扩域后划分为星沙、湘龙、泉塘三个街道办事处。“星沙街道地名开始形成。因政区系星沙镇腹地,故名。”至此,星沙作为行政区划名称,知名全国。这为长沙市将来可能设置星沙区,创造了自然人文地理等条件。
长沙县治迁入星沙镇为中心的湘龙、泉塘三个街道办事处后,经20多年规划建设,初具较大规模。至2024年12月,长沙县县域总面积约1756平方公里,其中城区建成面积约116.3平方公里(亦云125.62平方公里)。现长沙县城区道路纵横,街道交错,楼宇林立,浓荫蔽地,四周高科技产业聚集,为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生态聚集中心。长沙县历为全国百强县之一,位列前茅,世所罕见。
出品/湖南日报社株洲分社 湖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统战部 新湖南株洲频道 华声在线株洲频道
策划/周小雷 罗咸辉 廖义刚
执行/张咪 刘韵霞 颜青 文学容 周凯清 熊骁(实习生)
本期特别鸣谢长沙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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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