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5日讯(记者 陈 昊 李孟河 通讯员 周 法)今天上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吉首市人民法院、凤凰县人民法院、保靖县人民法院、永顺县人民法院等4个法院集中宣判涉恶案件4件,38名被告获刑。
今天,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判“湘西一把火”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吴某某一案。被告人吴某某因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被依法撤销缓刑,又因犯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凤凰县人民法院对周某全、周某发等19人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保靖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5人涉恶案件,被告人张某鑫、田某波犯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4000元。被告人张某春、彭某、龙某全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4000元、4000元。
永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甲、杨某等13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行贿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其中王甲、杨某和王乙等10人系恶势力犯罪人员,被依法从重处罚,该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到4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西州两级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全州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15件,判处罪犯13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8人。通过专项斗争,摧毁了“忠义堂”“湘西一把火”“天地会”“周氏兄弟”等黑恶势力,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下一步,湘西州两级法院将认真落实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审判力量,组建专业法官队伍,专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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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四年 吉首法院公开宣判“湘西一把火”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
责编: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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