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获刑 保靖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新湖南客户端
2019-01-25 16:33:00
新湖南客户端1月25日讯(通讯员 彭 诗)今天,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5人涉恶案件,被告人张某鑫、田某波犯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4000元。被告人张某春、彭某、龙某全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4000元、4000元。
2017年12月以来,被告人张某春、田某波、张某鑫、彭某、龙某全5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以暴力、威胁手段阻止保靖县阳朝乡龙家村木栅栏建设工程施工,并强迫他人退出工程,张某鑫将修建好的300多米木栅栏踩烂,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291元。2017年10月26日,张某鑫、田某波两人因田某与张某的赔偿事宜未谈拢,受田某邀约,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被公安民警赶到并鸣枪制止,后两人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春、田某波、张某鑫、彭某、龙某全5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保靖县境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据了解,该案宣判为全州两级法院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旨在依法从严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彰显全州法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与决心,壮大专项斗争的声势,积极营造社会良好法治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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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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