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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治水润三湘”④丨一江碧水润新城——河长制十周年·株洲答卷

新湖南 • 湘水安澜

水,是株洲最靓的名片,也是最大的资源。株洲是全国唯一一座以“洲”命名的城市,拥有独特的资源禀赋,长江一级支流湘江穿城而过,全市大小河流425条、各类水库918座、山塘9万多口,形成了“万塘千库百河两水汇一江”的水网格局。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株洲市始终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十年持续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有效”转变,逐步构建起全域覆盖、责任闭环的河湖管护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株洲特色的治水护水之路。

湘江环抱株洲城。​

十年耕耘,河长制体系日益完善

2011年3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来株视察,在湘江岸边叮嘱,要从抓好生态建设、节能减排上入手,做好湘江流域治理,推动株洲绿色发展。殷殷嘱托,重若千钧。株洲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全省率先实施河长制,以“河长制”促“河长治”,系统治水、铁腕护水、常态美水,全面发力。

坚持河长领治,责任体系全面健全。始终把落实河湖长制、打好“碧水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河长”的双总河长体系,其他党政领导任河湖长,全市共设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772名,让每条河流、每座水库都有了专属“监护人”。所有河湖长严格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认真履职、主动担当,十年累计巡河61万多次,解决大小河湖问题1.5万个。市总河长每年召开河长制会议、河长办主任会议,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书记、市长亲自督阵,高位推动,全面压实河长制责任。

坚持依规严治,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按照水利部和湖南省委、省政府部署,株洲市结合实际,先后出台13项河长制制度办法,涵盖巡查督办、联动执法、考核问责、信息共享、会议调度、巡河履职、暗访督查、约谈问责、重大问题办理“一单四制”等方面,构建起“巡查-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规范运行。在此基础上,健全河长履职、部门联动、监督考核、智慧监管等配套机制。严格落实市级河长巡河、河长述职、履职评价、动态提醒等制度,推动各级河长真巡河、真发现、真解决问题。建立河长办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属地落实的联动机制,推行联合执法、暗访督查、信息共享和流域共治,持续深化“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等协作,增强河湖管护合力。加快智慧河湖建设,运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等手段,推动河湖监管从“人防、技防”向“智防”转变。

坚持考核促治,工作效能不断激发。株洲市充分发挥考核激励的作用,实行以考促改、以考促治、以考促管。市委组织部将河湖长制工作列为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河湖长制成员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专项内容,将河长制年度重点任务细化为考核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组,依法依规进行考核,形成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通报全市,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将河长制列入大抓落实督查激励表彰事项,对工作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县市区政府,在次年资金安排、项目倾斜上予以重点支持,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以严格考核、务实奖励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株洲万丰湖。

十年奋斗,治理成效持续显现

“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辖区内湘江、洣水保持或优于国家Ⅱ类水标准,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聚焦重点攻坚,以总河长令统筹推进。书记、市长带头巡河履职、带头解决问题,越是难啃越冲锋在前,十年来累计签发市总河长令7个,集中开展了河湖库“清四乱”、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非法采砂、河道漂浮物清理、非法码头渡口整治、“僵尸船”整治、打击非法捕捞等多个专项行动,整治清理了一批河湖“顽瘴痼疾”,累计拆除上岸“僵尸船”、“三无船舶”113艘,整改入河排污口117个,清除非法砂场114家,整治非法码头渡口102家,清理河湖“四乱”问题1442个,有力改善了河湖健康生态。

聚焦源头治污,系统强化污染管控。坚持源头治理、流域统筹、系统推进,把源头控污作为水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对湘江干流及霞湾港、白石港、建宁港、枫溪港等8条溪港,持续开展岸线排查、污染溯源和综合整治,推动岸上污染与河道治理同步发力。先后实施中心城区、建宁港、白石港、霞湾港综合治理,有效降低了水体污染源。积极推进城市雨污分流改造,累计完成排水单元改造1155个、雨污错混接改造3673处、管网缺陷修复12727处,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875公里。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累计完成城区黑臭水体20处,并实现“长制久清”。着力实施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和更新改造,补齐管网短板,提升管网运行效率,2025年,市本级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达82.44毫克/升,较2021年增长2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1%。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措施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化肥农药使用逐步从“多施、粗放”向“科学施、精施、绿施”转变。关停依湘江而建的清水塘老工业区,年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近2000万吨,化解了“重化围城”之困,彻底截断湘江的最大污染源。

聚焦品质提升,扎实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坚持治水为民,与民共享。株洲市将优美河湖生态作为普惠的公共产品,持续用力提质提效。在湘江株洲城区段,投入150亿元,建设集防洪带、交通带、生态带、经济带、文化带和旅游带为一体的滨水岸线,为市民提供了近水、亲水、乐水的休闲平台,共享“山水交融、江城一体”的城市魅力。湘江风光带获评国家“水利风景区”。在渌水按照“水安全系统保障、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修复、水景观整体提质、水管理智慧升级”理念,投入170多亿元,突出“河道、洪道、航道、鱼道、廊道”建设,整体提升渌水流域质量,成为跨省界河流联合治理、系统治理典范。渌水上游与萍乡市交界段、中游醴陵市城区段、下游渌水入湘江口段被评为“湖南省幸福河湖”。持续推进“一县一特色、一乡一亮点”建设,建设河长制主题公园2个、水美乡村2个、乡镇幸福河湖108条,以点带面推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株洲湘江风光带。​

十年坚守,管护机制持续创新升级

十年来,河湖管护始终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持续发力,管护理念、机制和手段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管护方式更加规范、精准和长效。

创新联合护水,凝聚共治合力。为加强湘江流域管护,“守护好一江碧水”,株洲市着力破解条块分割、单点巡查等管护难题,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联动。2017年,株洲市在全省率先建立“4+1”轮值巡查联合执法机制,由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轮流牵头开展巡查执法,公安部门负责执法保障,整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力量,组建固定执法队伍24小时对湘江进行常态化巡查,对涉河违法行为“零容忍”,形成问题共查、责任共担的联合护水格局。该机制实施以来,流域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执法响应速度、办案效率和结案效率较单部门执法明显提升,涉河湖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强化依法护水,提升监管效能。始终把法治要求贯穿流域管护全过程,不断完善制度依据,规范管护行为,提升管护质效。渌水是湘江一级支流,发源于江西萍乡市,流经株洲市醴陵市、渌口区,汇入湘江怀抱,全长168公里,株洲市境内82公里,是两市的“母亲河”。为加强渌水流域治理,株萍两市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探索护河新路径,广泛协同,广征民意,积极推动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立法,2024年1月1日,《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跨界河湖管理保护实现了从“协议”向“立法”的升级,流域协同实现了从“分治一段”到“全域共治”的转变。湘赣携手渌水协同立法实践,被水利部作为河长制典型经验在全国推介。

实施开门护水,激发社会参与。坚持全域统筹、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鼓励群众、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参与监督、宣传和共治,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治理氛围。2020年9月,株洲市组建民间河长协会,注册会员2500多人,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查、河湖问题上报、水环境监督和护河公益宣传等一线工作,以民间力量补充官方河湖管护短板。2022年,建立市县“河小青行动中心”10个,登记在册成员1123人,发动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河湖保护,常态开展“清河净滩”活动,当好河湖保护宣传员、违法行为劝导员、河湖问题收集员、河长履职监督员,构建起“官方河长+民间河长+河小青”联合发力的河湖管护新机制,形成行政管护与民间监督互补协同的治理工作格局。

十年河长制,株洲以水为笔、久久为功,绘就了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业兴”的生态画卷。新征程上,株洲市将继续扛牢治水兴株的政治责任,始终保持“赶考”姿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更强合力,守护好每一条河流、每一座水库、每一处水体,持续书写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的新篇章,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株洲力量。(通讯员 陈湘鄂)

责编:吴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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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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