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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焚烧含铂废液致生态受损,郴州资兴开出超百万元生态损害赔偿罚单
新湖南 • 市州动态
2026-08-27 09:25:18

2025年4月至5月期间,陈某某等人无证违规,多次将外省转运而来的含铂强酸性废液,运至郴州资兴市三都镇鹿东村“龙王冲”山场实施露天焚烧。该行为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直排环境,还造成当地水稻、蔬菜、林木等财产损失。

案发后,相关部门迅速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开展立案调查,同时联合资兴市人民检察院、资兴市公安局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与赔偿责任落实。经磋商,赔偿义务人陈某某等人对违法事实及赔偿金额无异议,相关款项已全部履行到位。合计支付财产损害40万元、固废清理及生态修复2.85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45.2746万元,另承担鉴定评估费13.3万元,总额约101.42万元。


目前,现场修复已完成,播种的草籽即将萌芽。​

作为资兴市历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磋商案例,本案不仅让破坏者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更彰显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理念。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不仅实现了受损环境的及时修复,更以高昂的违法成本敲响了环保警钟,切实守护了东江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安全。(湖南生态环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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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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