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活跃县域消费,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意见。要点如下:
支持县域消费渠道升级
支持传统百货、老旧购物中心等升级改造,推动品牌连锁店、折扣零售店、生鲜电商门店等优化布局。
深化“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支持乡镇商贸中心、集(农)贸市场、乡镇特色大集等建设升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造新型便利店、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推动县域商业网点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
综合考虑存量现状、人口趋势等因素,结合商业空置率等评估分析,动态调整商业布局指引。
推动一批核心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等高能级消费载体建设,合理布局一批大型商业综合体,引进国内外品牌开设区域首店。
统筹推进商业空间改造、交通组织优化、配套设施更新,增强县域商业辐射能力。
推动邮政、供销等大型流通企业向偏远地区延伸服务,开展“供销集市”活动。
总结运用“义乌发展经验”,聚焦各地主体功能,建设改造与本地特色产业结合的专业市场和集散中心,增强商贸流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对于利用存量房产或土地发展养老、托育等县域民生类产业的,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通过自主、联营、转让等多种方式推进存量土地改造开发,提高本地商业服务水平。
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入市发展县域商业,鼓励利用闲置农房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
推动县域商业业态创新和品牌打造
对开办超市、便利店等简化审批流程,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在符合条件的同一县域地区推行连锁企业和商贸个体工商户“一照多址”。
不得对连锁企业跨区域经营设置显性隐性障碍。
发展承载地方文化的小店、老字号、作坊式品牌,支持国货潮品下沉县域市场。
支持县域本土品牌与连锁品牌跨界联名。
进一步优化县域“个转企”证照联办等审批流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虚拟现实、沉浸式体验、“人工智能+消费”等,推广二手交易、商品租赁等绿色消费模式。
深化实施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
优化县域商品和服务供给
鼓励企业积极引入优质商品进入县域市场,在有条件的县域同步上市新品,促进同品同款商品城乡“同质同享”。
引导企业开发符合县域消费特点的优质产品,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以“自有品牌+以需定产”构建柔性供应链。
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产品、绿色建材等下乡,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装修房租支持、创业融资担保等方式,带动品牌餐饮、住宿及其他生活服务企业拓展市场。
统筹现有资源支持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县城托育服务设施。
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向县域延伸。
支持以演出、赛事门票延伸消费链条。
推动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升级,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培育“康养+、文旅+、农业+、民俗+、历史经典+”等特色消费场景,支持相邻县域连片打造跨区域消费经典路线,吸引更多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进一步提升县域流通现代化水平
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统一建设运营标准与管理规范。 深入推进邮快合作、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快贯通县域商贸物流和快递物流。 健全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支持产地仓、集采集配中心、冷链仓储保鲜设施、田头市场等建设,推广标准化托盘和果蔬周转箱(筐),强化冷链服务衔接。深化供销“绿色农资”升级行动。
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数商兴农”。 加强电商供应链建设,拓展乡情民俗、非遗技艺、乡村美食等农村电商应用场景。 引导平台企业自觉规范价格和平台补贴行为,对县域新入驻商户、小微商户等合理降低佣金、技术服务等费用。 统筹县域电商公共服务资源,建设一批“村播学院”,加大公益培训力度。
增强消费保障能力
支持企业总部或平台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县域布局经营网点和业务单元,拓展就业容量。加力实施以工代赈。 统筹做好农民工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 鼓励公共就业招聘和县域消费专场活动融合,在有条件的县域消费场所、便民服务网点等加载就业服务。
加大县域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持力度。 推广“共富工坊”等典型经验,开展“商业主理人”能力提升行动,扶持文创手作、家居生活、食品茶饮等领域“新匠人”群体,培育更多县域劳务品牌。 支持家装、家电企业与房企联动营销,因城施策支持生育多孩家庭住房需求。
强化要素集成和营商环境建设
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下沉市场消费领域金融服务,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消费商业设施项目的金融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和服务消费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 对符合条件的在县域新开设连锁门店的商贸流通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给予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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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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