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两湖已分治,康熙、雍正时期,所修省级通志仍合湖北、湖南为一体,称《湖广通志》。乾隆中期,湖南始单独设局修志。清代,全省各府、州、厅、县纂修志书410余种,多数留存于世。还有专记土司、卫所、名胜等专志及乡土志纂成。①湖南清代通志。湖南先后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正月开馆修《湖南通志》,翌年十二月修成,174卷,首1卷。嘉庆二十一年(1816)设局开馆再修通志,二十五年成书,228卷。同治七年(1868)第三次编修省通志,光绪十一年(1885)印行,315卷。②湖南清代府州厅县志。《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记载存世湖南清代府、州、厅、县志有350种。名志有乾隆《常德府志》,同治《桂阳直隶州志》、顺治《宁乡县志》、乾隆《宁乡县志》、乾隆《衡州府志》、嘉庆《安化县志》、乾隆《清泉县志》、道光《宝庆府志》、光绪《湘阴县图志》(见湘阴县志)、光绪《湘潭县志》等。有些珍贵版本,如康熙年间修纂的《长沙府志》《岳州府志》《临湘县志》《永州府志》《邵阳县志》《麻阳县志》《安乡县志》,原刻本入藏日本内阁文库,国内仅《长沙府志》《岳州府志》《临湘县志》有收藏,其余均无完整原刻本;乾隆年间刻印的《宁远县志》《凤凰厅志》《麻阳县志》等入藏美国国会图书馆。③湖南清代专志。清代湘西各府、县、厅普修方志,还修有宣慰司志、卫志,如《永顺宣慰司志》,旧传为清初彭姓土司所作,记土司历代源流及顺治前后各类情况,原书久佚,残存抄本。另有康熙年间修成的《九溪卫志》《永定卫志》。其他专志有康熙《长沙府岳麓志》、乾隆《南岳志》、嘉庆《九疑山志》、道光《洞庭湖志》、乾隆《浯溪新志》等山水志,光绪《长沙定王台志》、光绪《长沙贾太傅祠志》、道光《炎陵志》等名胜志,康熙《大沩山古密印寺志》、雍正《衡阳紫云峰佛国禅寺通志》等坛庙志,同治《长沙岳麓书院志》、光绪《浏阳敬学堂志》等书院志,《楚南苗志》等民族志。④湖南清代乡土志。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在郴州、宜章、耒阳、桂阳、清泉、永兴、桂东、邵阳、城步、益阳、会同、靖州、龙山、永定、安乡、辰州、浏阳等地编修了大批乡土志。其中朱蔚亭修、黄徵纂《浏阳乡土志》被誉为晚清乡土志翘楚。
(来源:《方志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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