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曹艺佳)“本以为这笔货款要打水漂了,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执行到位!”近日,临武县人民法院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巧用夫妻共同财产执行规则,奔波数百里、与时间赛跑,成功为申请企业追回全部案款,生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临武县某公司申请执行肖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5年11月立案执行。然而,执行干警经过线上线下多方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肖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申请企业的胜诉权益眼看就要落空。
通过深挖婚姻登记信息,办案人员发现肖某与邱某某于2009年2月登记结婚,目前仍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一步调查后确认,案外人邱某某名下的两个存款账户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裁定冻结利害关系人邱某某名下 (归属肖某) 百分之五十的银行存款份额。
考虑到委托当地法院执行周期较长,且账户余额每日变动,办案团队当机立断,经请示领导后火速奔赴财产所在地。到达后,干警们第一时间查询、冻结,成功依法控制了邱某某名下百分之五十的存款份额。
就在赶往第二家银行时,意外发生了——该网点已经搬迁,而距离银行下班仅剩半小时。执行团队一边电话问询、周边走访锁定新地址,一边 拉响警笛、争分夺秒赶路。途中,干警提前联系银行说明情况,请求协助。最终,在银行工作人员配合下,赶在关门前最后一刻办结了冻结业务。
冻结完成后,办案人员立即以短信、电话方式联系案外人邱某某,耐心释法明理。起初,邱某某心存侥幸,试图转移存款,无奈账户已被依法冻结,未能得逞。
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邱某某主动表示愿意 支付案款,但对强制执行仍有顾虑。执行干警再次耐心解答其疑问,并了解到邱某某当日下午五点需上班,且工作地点距银行较远。团队主动派车将其接送至网点,顺利办结转账业务。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执行有力度,护企有温度。从“执行不能”到“全部到位”,临武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巧用夫妻共同财产执行规则,既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案外人的影响。临武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组稿: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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