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学校开除学生学籍等行为将被纳入可行政复议范围
新湖南 • 媒体解读
2026-05-20 12:23:07
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布,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对学校开除学生学籍、对学生退学处理,不授予学位、撤销学位等行为,纳入可行政复议的范围,并首次确立了程序规则。
责编:刘艺
一审:刘艺
二审:陈新科
三审:左丹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湖南日报新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