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方案》(湘市监食函〔2026〕39号)统一部署,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酒类市场治理,严厉打击酒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类违法行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及重点内容
本次重点征集以下五类酒类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
(一)制售假酒等问题线索:
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在黑窝点制售假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醇基液体燃料管理不当致使误饮中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掺假掺杂等问题线索:
使用食用酒精、食品用香精香料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及原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产品;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等非谷物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两超一非”等问题线索:
白酒、葡萄酒等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啤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假冒侵权等问题线索:
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虚假商业营销等问题线索:
在产品营销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进行虚假商业营销;把非固态法白酒、调香白酒(配制酒)宣传为固态法白酒等对产品进行虚假商业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线索提供方式
(一)电话举报:0744-12315,0744-12345。
(二)其他线上方式:
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
(三)来信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西路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邮编:427000。
(四)现场举报:直接前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关问题线索。
有关事项
(一)举报线索应尽可能提供详细信息,包括违法主体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交易记录等);
(二)举报人应保证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对捏造、歪曲事实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并结案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特此公告。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
作者: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向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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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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