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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仅退款"=欺诈!190元榴莲案告诉你:恶意退款真会被抓!︱生活有说“法”·金燕之谈
新湖南 • 风向标
2026-05-11 06: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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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有说“法”,听金燕快乐普法!

最近这热搜,大家看了吗?

山东一位姑娘,因为一盒190元的冷冻榴莲,把自己薅进了拘留所。不是警告、不是罚款,而是警方立案、定性违法、依法行政拘留!

今天不单纯吃瓜,手把手教大家依法网购、正确维权。

快速复盘整件事:姑娘网购一份冷冻榴莲果肉,收货后商品完好、冷链无异常,她却转头跟商家谎称:发霉了、变质了、没法吃,随即申请仅退款。钱一到账,榴莲自己留下,货物坚决不退。商家要求她提供开箱视频、实物证据,她不仅拿不出来,还把客服怼哭、言语辱骂。

这次商家没有当“软柿子”,直接开车1600公里跨省上门,固定证据、核实情况,随后报警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评论区炸锅:就190块钱,至于吗?

家人们,法律不是只看金额大小,更看行为性质与主观目的!你以为是钻平台空子,在法律眼里,这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

平台设置“仅退款”通道,初衷是保护消费者。你真的收到破损、变质、过期、货不对板的商品,有完整开箱录像、有实物凭证,与商家协商无果后申请仅退款,这叫合理维权,受法律保护!

但反过来,商品完好无损,却故意捏造质量问题;拿别人的图片P图冒充、调包货品造假;退款到账就失联,货物坚决不退;协商不成还辱骂威胁商家,这属于恶意侵占、民事欺诈!

不少人还有个致命误区:只要不到几千几万,就够不上犯罪,警察管不着!

大错特错!金额小不等于不违法!法律管网购全流程:够刑事立案标准的诈骗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制;未达刑事标准、但行为恶劣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管理!

给所有爱薅小便宜的人敲个警钟:别觉得单次没事,薅多了可能升级为刑事犯罪!别以为每次几十、一百多,警察懒得管,法律规则听清楚:多次作案、金额累计计算!

金燕之谈为一点蝇头小利,给自己留下违法污点,纯属捡芝麻丢西瓜!商品真有问题,合理维权,理直气壮商品完好无缺,别动歪心思,不搞仅退款”!榴莲再香,香不过人身自由羊毛再,别把自己薅进法网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

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作者:何金燕

责编:何金燕

一审:王为薇

二审:刘文韬

三审:贺佳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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