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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赔偿款一次性到位 永州中院法官为截瘫患者撑起一片天
新湖南 • 法治
2026-05-09 15:50:31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黄素 肖磊

“感谢法院和法官,设身处地为我着想,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今年2月,瘫痪在床的陈大姐委托家人将一面锦旗邮寄给永州市中院审判监督第一庭法官王荣,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段跨越数年的医患纠纷,也是一位患者人生轨迹被改写后的艰难维权路,更是法官用心办案化解矛盾纠纷的暖心司法路。

2021年初,陈大姐因身体不适前往永州市某医院就诊。由于医院的医疗过错,她在诊疗过程中不幸截瘫。经权威机构鉴定,医院的医疗过错与陈大姐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医院赔偿陈大姐各项损失共计124万余元。判决一出,陈大姐和医院均不服,双双提起上诉。陈大姐认为,相比自己终身瘫痪,后续康复治疗与护理费用也是一笔巨额支出,124万余元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其身心创伤与未来所需;医院则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坚持诊疗行为虽有瑕疵但不应承担如此重责。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案件陷入僵局,陈大姐一家的生活也因巨额医疗开销愈发困顿。

法官王荣看到二审案卷后意识到,这起案件表面上是赔偿数额之争,实则关乎一个家庭未来的生计与希望。如果简单下判,无论结果如何,总有一方不服,矛盾无法真正化解,陈大姐后续的治疗费也难以得到及时、稳定的保障,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矛盾,让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

“司法办案不能只追求结案了事,更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王荣下定决心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打开双方心结。

调解之初,工作并不顺利。陈大姐因常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情绪低落,对诉讼结果充满焦虑;医院方则始终坚持自身诉求,不愿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面对这一情况,王荣采取“分头沟通,靶向疏导”的方式,一次次与双方深入交流。

针对陈大姐及其家属,王荣多次采取电话沟通、上门会见等方式,耐心安抚其低落情绪,细致讲解法律规定,分析案件利弊;针对医院,他从法理、情理、社会责任多个维度出发,摆事实,讲法律,释明医院医疗过错与陈大姐截瘫的因果关系,剖析久诉不决对医疗机构声誉、医患关系的长远影响,引导医院换位思考,主动担当。

“陈大姐已经截瘫了,她未来的生活有多难,咱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医院也要算长远账,一个负责任的姿态比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更有利于化解医患矛盾。”王荣推心置腹的话语,逐渐融化了双方心中的坚冰。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和面对面现场调解,双方最终被王荣的真诚与专业所打动,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同意在一审判决基础上,充分考虑陈大姐后续康复的实际情况,一次性赔偿陈大姐各项费用122万余元,并承担陈大姐2025年1月至2026年2月间的医疗费用。陈大姐也同意在2026年2月出院。让陈大姐一家感动的是,一二审法院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依法为其免除了全部诉讼费。

“本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陈大姐对诉讼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处理不满意,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考虑到她行动不便,另行主张会加重其诉累,故围绕该重点做了相应工作,并达成调解。法官不能只做‘执笔人’,更要当老百姓的‘贴心人’,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才能做好审判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王荣表示。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永州市中院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法官没有满足于“结案了事”,而是追求“案结事了”,用调解这把“金钥匙”,不仅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法结”,更化解了横亘在心中的“心结”,让司法温度直抵民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责编:艾京昆

一审:艾京昆

二审:任琼瑨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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