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 刘文
“这一天终于到来”!
据新华社报道,法国国民议会日前全票通过非法占有文物归还法律草案。这一历史性投票,不仅简化了法国归还非法所得文物的程序,更让法国文豪维克多·雨果跨越百年的梦想,终于迎来了照进现实的曙光。
在全球“去殖民化”浪潮延伸至文博领域的当下,法国的举措为世界树立了榜样,更向仍在固守不义之财的英国、日本发出了明确信号:归还非法掠夺的文物,不是选择题,而是文明应有的底线与担当。
这场全票通过的背后,是对历史过错的深刻反思,更是对文明尊严的敬畏。此次法国通过的法律草案,明确将1815年至1972年期间以偷盗、掠夺等非法方式所得的外国文物纳入归还范围,彻底打破了此前法国法律中“国家收藏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的桎梏,终结了文物归还需逐案立法的繁琐程序。
回溯历史,近代以来,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国家,无数珍贵文物流失海外,其中不乏被英法联军、八国联军等通过战争掠夺的国宝,它们被强行剥离故土,成为殖民历史的屈辱印记。雨果当年曾痛斥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暴行,憧憬着“法兰西能脱胎换骨,将不义之财归还被抢掠的中国”,这声跨越165年的良知呼唤,如今终于在法国的立法行动中看到了回应。
其实雨果的梦想,不仅是归还这些不义之财,更是希望人类文明能够摆脱掠夺与不公,走向平等与尊重。
法国的选择,不仅是对自身殖民历史的正视,更是对文明平等理念的践行——文物从来不是掠夺者的战利品,而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根脉,归还文物,本质上是归还历史的公正,修复文明的伤痕。
法国的举措,更破解了长期以来国际文物追索的困境,彰显了难得的道德自觉。当前,国际社会开展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的主要法律依据,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的相关公约与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的文物公约,但这些公约仅适用于生效后被盗或非法出口的文物,对于近代战争、掠夺中流失的大量文物,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导致许多文物原属国追索无门。在此背景下,文物能否回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持有国的道德自觉。
法国主动通过立法简化归还程序,跳出了“法律无据可依”的局限,以实际行动践行“战争或殖民统治期间掠夺的文物应该归还”的国际伦理共识,这种勇气与担当,值得世界各国学习,更让那些长期囤积不义之财、拒绝归还文物的国家陷入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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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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