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作案后,嫌疑人自己跑到了派出所……
新湖南 • 警事热闻
2026-03-23 14:19:01

3月12日长沙市湘江新区公安局岳麓派出所接群众现金被盗报警,民警快速调查锁定嫌疑人周某,就在警力筹备抓捕之际,周某竟主动前往派出所办理业务,被民警当场识破并成功控制。经查,该案件为典型“拉车门”盗窃,嫌疑人周某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3月12日,群众陈先生向岳麓派出所报警,称其车内9000余元现金不翼而飞,车内扶手箱有明显被翻动的痕迹。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研判,结合现场痕迹与相关线索,判断此案系受害人疏忽未锁车门,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的“拉车门”盗窃。

办案民警随即围绕案件展开全面排查,通过细致的分析研判,于3月14日精准确定了嫌疑人周某的身份。就在民警整理线索、组织警力准备实施抓捕的关键节点,一名男子走进岳麓派出所大厅想要办理业务,其体貌特征与嫌疑人周某高度相符,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民警当即对该男子进行暗中观察,确认来人正是警方正要抓捕的周某。为确保抓捕万无一失,民警一边以填写业务资料为由稳住周某,一边悄悄呼叫警力增援,在派出所民辅警的紧密配合下,现场将周某成功控制。

面对民警的询问,周某起初拒不交代盗窃事实。民警进一步梳理案件线索,发现周某盗窃得手后,已将盗取的9000余元现金兑换至个人微信钱包,相关转账记录成为无可辩驳的铁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周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如实承认了自己实施“拉车门”盗窃的违法犯罪事实。

避免车内财物被盗,下面这些防范措施一定要牢记:

1.不要把财物留在车内,尤其不要将现金、首饰和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显眼位置,以免招来窃贼。

2.尽量停放在有监控、光线好的地方或者是有人看管的停车场。

3.一定要养成离车随手锁门并再次确认的习惯,除可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等高科技作案手段外,也能防止自己粗心造成车门未上锁的情况。


责编:陈耀锋

一审:陈耀锋

二审:甄荣

三审:周韬

来源:长沙警事·公众号

评论
打开新湖南APP,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