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地处湖南省西部、沅水中游,总面积1990.3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294个村(社区),总人口53万。党的十八大以来,辰溪县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固基本的鲜明导向,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把乡村治理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二者统筹兼顾,融合发展,一体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实践成效
1.集体经济重塑乡村治理。通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反哺乡村治理,从而实现集体经济发展对乡村治理的高质量重塑。例如柿溪乡溪口村,该村属库区移民村,曾因移民搬迁补偿、新宅基地安置等问题成为全县有名的上访村,党组织软弱涣散。该村党支部牵头成立经济合作社,先后建立了沅江鱼生态养殖基地、葡萄产业园、百果园等三大集体经济产业基地。2019年以来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400万元以上,向村民分红300多万元。溪口村以村集体经济注入为主建立幸福基金,村民患重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孩子考上大学等,村集体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帮扶救助;举办村级幼儿园,儿童免费入园就读;设立老年人集中养老服务中心,为留守儿童与空巢老人提供就餐、医疗、心理辅导等服务。该村先后获评湖南省历史文化名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2.乡村治理催生集体经济。先有乡村治理,后有集体经济。即以乡村善治为前提,带动集体经济从无到有、变有为强。例如柿溪乡麻溪村,该村资源匮乏,村民主要靠外出务工获得经济收入,村集体无收入。2022年,该村在优秀返乡青年刘逸的加盟下,创建“自组织、自规划、自筹资、自建设、自宣传、自维护”的乡村治理“六自”模式,将麻溪村打造成全国乡村治理网红村。该村组建人居环境施工队,在全省各地承揽工程,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100余万元。
3.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共育互促。坚持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平行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使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相辅相成,一体共存。例如安坪镇,该镇以国家供销综合改革为契机,探索实施供销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村集体统供统销的作用,发展集体经济;同时强化乡村治理,由于村干部、党员、农户参与其中,形成了供销利益共同体,更加疏通了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的解决通道,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主要做法
1.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辰溪县把村党支部建设作为推动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村支书培养管理作为重中之重。35岁以下村党组织书记占比超10%,大中专以上学历占比57%以上;选送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赴浙江、福建、广州等沿海发达地区进修学习,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实现知识化、年轻化、能人化,成为乡村经济发展和基层治理的主心骨。
2.充分发挥乡村能人的关键作用。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开展“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和“凤还巢”工程,赴北京、浙江、广州等地举办在外优秀人才乡情恳谈会、乡情联谊会,诚邀本籍人才回乡创新创业,与企业家、成功人士签订合作协议。大力实施“一村一大”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每年开展电子商务、村主播、无人机操作等知识技能培训,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农产品直播带货大赛,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农村科技特派员,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把脉问诊。
3.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深入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成果与群众共享,有效激发了乡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溪口村以“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集体经济,实现村集体控股,农户全员化入股,股份分红通过积分制管理与乡村治理关联挂钩,极大地激发了村民的积极性。麻溪村创建基层治理“六自模式”,广大村民是力量之源,村民自愿出力、出资、出智,做到了共商共建共享。
4.充分发挥政策扶持的推动作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融合发展。例如出台《辰溪县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十条措施》,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及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出台《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村集体、产业链和发展特色产业;出台《关于科技人才队伍服务村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县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引进农业技术人才。出台《辰溪县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辰溪县村(社区)干部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等。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管理、考核等诸多要素上综合发力,引导和扶持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融合发展。
三、启示与思考
1.加强组织同构,促进融合发展。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引领和主导着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发展,三者从其政治功能、社会功能、经济功能以及各自的主体来看,具有高度的同构性。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为标志,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同构,可使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融合发展获得最大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经济优势。同构带来的组织优化、功能补位、多向协同,更有利于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融合发展。
2.突出人才引领,促进融合发展。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多元支撑的乡村人才支撑体系,引领农村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融合发展。打好“乡情牌”“乡愁牌”,激励本土人才回乡创新创业。大力倡导大学生到乡、动员能人回乡、吸引农民工返乡、引导企业家入乡助力建乡治乡。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走职业农民道路。
3.加大帮扶力度,促进融合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应给予农村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融合发展帮助扶持。例如:可研究出台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业、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具有“含金量”的政策;支持将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乡村建设项目、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更多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来承担和实施;推动涉农金融机构降低信贷担保门槛,支持银行机构拓宽农村资产抵押质押物范围,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权、林权、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拓展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渠道。
4.创新利益联结,促进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物质、精神双向发力,推动“理性经济人”和“道德人”相统一,激发农民主体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引导农户以土地、资产、资金、劳动力等参与入股,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在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机制中嵌入道德、文明规范约束,增强价值认同和文化认同。
5.强化文化赋能,促进融合发展。挖掘和利用好乡村文化资源,推动“农文旅康”融合发展,把文化资源转化为乡村经济发展新引擎。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多元乡土文化、特色民俗文化,丰富村民文化生活,重塑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
(作者:黄小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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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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