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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相融化纠纷 当庭兑现暖民心——阳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新湖南 • 创物志
2026-03-02 17:11:32

婚姻缔结以情为基,财产处置以法为度。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阳和法庭依法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调解与履行同步,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告王某与被告彭某经他人介绍相识后,依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长期异地生活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就彩礼返还事宜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彭某返还彩礼10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苏芬勇考量到婚约财产纠纷兼具财产争议与情感纠葛,单纯依靠裁判易激化双方对立情绪,难以实现实质性解纷。为此,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立足案件事实、法律规定与乡风民俗,统筹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与情感诉求,全力推动矛盾源头化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向双方释明:彩礼系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收受彩礼一方依法负有相应返还义务。同时,积极引导双方理性看待财物纠纷、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倡导摒弃高额彩礼陋习,树立文明健康的婚恋观念。

历经近四小时释法明理与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得以化解,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彭某取回存放于原告王某处的个人衣物及床上用品后,当庭一次性返还原告王某彩礼3万元。

为确保调解协议及时履行,法庭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被告取回个人物品,并在物品交接完成后,见证被告当场足额返还彩礼。至此,该起纠纷在立案后短时间内顺利化解,避免了后续执行难题,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此次调解,阳和法庭打破审执壁垒,将调解、履行、兑现贯穿全过程,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从源头避免“判决白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下一步,慈利法院将持续以柔性司法化解婚恋纠纷,倡导文明健康婚恋观,以司法力量守护乡风文明与群众幸福。(慈利法院 安俊谕)

责编:陈昱旬

一审:陈昱旬

二审:王珊

三审:熊佳斌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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