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防病正当时,新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护航健康
新湖南 • 健康科普
2026-03-02 16:19:29
大众卫生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日讯(通讯员 文颖)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正是踏青赏景的良好时节。但是春季气温起伏不定,传染病也随之进入活跃期。2025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正式施行。今天,我们结合春季防病,带大家了解这部健康法律。

配合防控是法定义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学。就医时配合医生询问行程、接触史等情况。
新法第14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重点场所要严把关口: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晨检,发现不舒服及时上报;医院、诊所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商场、食堂、小区要常通风、勤消毒,减少病毒传播。发现可疑症状或多人请假,应及时向疾控部门反映。
新法第4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当及时向疾控机构报告。
疫苗接种有明确规定:春季是流感、水痘等疫苗接种的好时机。及时带孩子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是监护人的法定责任。
新法第24条规定,儿童监护人、学校及托育机构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个人隐私受严格保护:新法第13条规定,传染病防治中应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
故意传播疾病后果严重:新法第39条规定,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第111条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传染病防治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共同守护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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