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助理 陈新
整理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李祯媛 通讯员 邓卓
陈新与员额检察官吕磊(右一)讨论分析案件。通讯员 粟思怡 摄
我叫陈新,是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助理。再过一年多,我就要退休了。有人说,快退休的人了,工作可以“悠着点”。但我不这么想,只要还在岗位上一天,我就要把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办好。
2025年9月,我们受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毛某某涉嫌提供本人银行卡给他人转账,涉案流水高达1600余万元。可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却显示,他只有一张卡,且“未获利”——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单张银行卡根本够不上立案标准。
乍一看,这案子似乎办不下去了。但当我翻开那沓厚厚的银行流水单时,我的直觉告诉我:不对劲。
涉案金额巨大,却说自己一分钱没拿?这不合常理。我没有简单下结论,而是戴上老花镜,拿起放大镜,对着那张打印模糊、密密麻麻的交易明细,一行一行地比对。就在那些几乎看不清的数字里,我发现了两笔不起眼的转账——从宁波通商银行账户,转到了他名下的浦发银行。
这两笔钱,数额不大,却让我警觉起来。为什么公安没有查这个账户?是不是还有其他银行?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员额检察官吕磊。我们俩一商量,决定立即去上海提审毛某某。讯问时,他表面镇定,但我看得出他在“演戏”——眼神飘忽,说话遮遮掩掩。多年的反贪经验告诉我,这个人身上一定还有没交代的事。
2025年9月26日,我们依法启动退回补充侦查程序。这一次,我们没有简单地“退回去等结果”,而是带着明确的侦查方向,和公安机关一起查。
我们要求查清所有关联账户、查实非法获利、查深涉诈资金。通过多次沟通、联席研判,公安机关最终查出了毛某某名下共6张涉案银行卡,总流水从1600万飙升至5700万,非法获利从“无”到“有”,达7万余元,涉诈资金也从10万余元明确至45万余元。
面对完整的证据链,毛某某的侥幸心理彻底崩塌。在看守所,他主动认罪认罚,说:“检察官,我对你们心服口服。”
2025年12月,毛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7万余元,上缴国库。
回头看这个案子,不过是一起普通的帮信案,涉案金额也不算最大。但正是这样的小案,最能检验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一张模糊的流水单,背后是我们对公平正义的坚守;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体现的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刚性。
有人说,检察工作是大案要案才显本事。我却觉得,把小案办扎实、把细节抠清楚,才是真正的“大作为”。因为每一份公正,都是从这些不起眼的“小切口”里,一点一点抠出来的。
作者:李翔 李祯媛 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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