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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款分好了 心结也解开了
新湖南 • 法治
2026-02-28 10:38:20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谭宇轩

“张法官,我们听您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事就这么办!”在慈利县法院岩泊渡法庭调解室内,一起因祖宅拆迁补偿款引发的家庭继承纠纷,在法官耐心疏导下,双方放下争执、握手言和。这起家事纠纷的解决,是慈利法院岩泊渡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创“枫桥式法庭”的有效实践。

祖宅征收起纷争

亲情遇冷生隔阂

原告小吴是慈利县岩泊渡镇村民,自幼父亲离世、母亲离家,由祖父母抚养成人。因当地项目建设规划,祖父母留下的老宅被纳入征收范围,吴家获得拆迁补偿款27万余元。这笔本应惠及全家的补偿款,却被伯父老吴一人领取并独自占有,双方就分配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原本和睦融洽的亲属关系日渐紧张,争吵与隔阂让一家人形同陌路。


法官组织进行调解。​

无奈之下,小吴以自己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为由,将伯父老吴、姑姑及其他亲属一并诉至法院,一家人对簿公堂。

先行调解化坚冰

法理情理暖人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晓哲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机制。法官深知,此案系典型亲属之间的家事纠纷,双方血脉相连,一旦机械判决、就案办案,极易造成亲情永久破裂,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

调解之初,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法官一边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一边从法理、情理、事理三个层面释法明理。法官向双方详细解读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明晰各方依法享有的继承份额,让双方明白“权利有依据、继承有规矩”;同时从亲情伦理、家庭和睦出发,细数长辈抚养晚辈的艰辛过往,引导双方重亲情、轻利益,多一分体谅、少一分计较。

法理讲透,情理讲足,事理讲明。在法官持续耐心劝说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内心坚冰慢慢融化。小吴念及血脉亲情,主动作出合理让步;老吴也认识到独自占有补偿款确有不妥,愿意主动履行相应义务。

温情司法护和睦

案结事了促人和

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老吴一次性支付小吴相应拆迁补偿款,小吴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

“本以为要耗上很久,没想到27万元的补偿款这么快就分好了,心结也解开了!”当事人的由衷感慨,正是岩泊渡法庭争创“枫桥式法庭”的生动体现。法庭坚持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优化解纷流程,让群众在“少跑腿、快结案、无后患”中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度。

责编:艾京昆

一审:艾京昆

二审:陈佳婧

三审:杨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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