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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参团交“超龄费”但隐瞒病史,出了事责任算谁的?︱生活有说“法”·老有“法”依③
新湖南 • 风向标
2026-02-10 10:34:50

家人们,“银发旅游”热潮之下,本应是惬意舒心的“夕阳红”之旅,却被部分不良商家异化为高强度、高风险的“夺命行程”。

生命的骤然离世令人痛心,而悲剧背后的法律责任划分,更给所有参与者敲响警钟

前不久,北京法院最新公布一起揪心案例:60多岁的江大爷报了5日游,导游突然通知“明早4点15分集合”,次日提前至3点15分,仅以“行程调整”敷衍。患有高血压的江大爷,在高强度赶路以及攀爬长城之后,因体力不支而晕倒,最终抢救无效离世。法院认定旅游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判赔35万余元。

湖南法院前不久审结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2024年10月,68岁的王大爷交纳800元“超龄费”参团,行程由某公司策划、旅行社执行。旅行第4天,早7点半到晚10点多,15小时高强度行程连轴转,老人在酒店等待电梯时,因中暑引发高血压晕倒,后不幸离世。法院核定合理损失近70万元,明确责任划分:王大爷未告知基础病史自担60%主责;旅行社未履行健康询问与风险告知义务,行程不合理,担25%责任;策划公司未审查行程合理性15%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接待老年人须强化安全保障“超龄费”是高保障责任,绝非免责挡箭牌!

划重点!老年人参团基础病史务必如实告知,这不是隐私而是“保命信息”!旅行社与策划方:别把老年团当成快速敛财的工具!行程设计必须贴合老人体能,健康询问、风险提示、应急准备缺一不可

金燕之谈:旅游不是赌局,安全没有退路,法律从未给漠视生命的行为留有余地!点赞转发给身边的老年朋友和旅游从业者,让每一场“夕阳之旅”都有安全护航!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作者:何金燕

责编:施泉江

一审:王为薇

二审:刘文韬

三审:贺佳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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