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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重磅案例之“挟私报复终害己”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2-07 06:01:39
他是别有用心的举报者,
捏造事实构陷同事。
自以为天衣无缝,
终害人害己、自毁前程。
严某,因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被纪检监察部门予以“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职降级,并调离原岗位”的处理。
想了解更多真实案例
请关注“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责编:张思齐
一审:梁可庭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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