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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办案故事|“假烟换钱”?抓你没商量
新湖南 • 法治
2026-01-29 11:32:57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杜巧巧

实习生 贾祥巍

近日,桃江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斩断了一条以“假烟换钱”方式流窜作案的犯罪链条,涉案金额20余万元。

“当时第一反应是这个案子不简单。”桃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陈毅向湖南法治报记者回忆了他参与办理此案的全过程。

2025年12月22日,县烟草专卖局向我们移交了一条线索:县城里出现几名形迹可疑人员,以“礼品烟转让”为由,向多家烟酒店推销高档香烟。案件最早可追溯到同年5月,且他们活动范围很广。

这伙人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是我接手后的第一判断。

侦查的第一步,是从海量微信支付流水中找出那个“隐形”的收款人。

这伙人为了规避风险,从不使用本人实名微信,而是利用社会青年甚至未成年人的账号作为“防火墙”。他们每天支付两三百元报酬,让这些“小弟”拿着收款码去收钱。资金像在迷宫里打转,在十几个账户间流转:从A到B,B到C,C再到D……但经过三四道周转,钱最终总会悄悄流回上线本人的账户。还有个嫌疑人更“巧妙”,他本身做贷款业务,便以“帮人刷流水办贷款”为名,用他人身份注册微信专门收款。我们调取、核对了数十人的流水,一页页翻看,一笔笔追溯,才从这座数字迷宫中理清了资金的最终流向。

另一条战线,是视频监控与人工辨认。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从5月持续到12月底,很多假烟早已售出,实物取证困难,只能依靠店主回忆。我们找了不少老板,请他们反复看监控、回忆交易细节、辨认嫌疑人员。有的老板看了好几遍才敢确认。

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手段不止于此。每次作案都是三四个人开车,却只派一人下车交易,而且定期更换搭档——今天带A和B,明天就换成C和D。这让锁定工作异常艰难,我们只能通过多家店铺的反复辨认,再结合资金流水分析,才慢慢拼凑出团伙的真实架构。

追捕过程也颇费周折。有一次,他们弃车逃跑,车上假烟被扣,车牌还是外地的。另一次,我们跟踪一名嫌疑人两三个小时,对方却突然消失。调取监控才发现,他半路换乘车辆去了一家餐馆。里面有六七个人,大部分都涉案。我们怕打草惊蛇,没有立即动手,又继续跟踪了一两个小时,最终选择在他家门口实施抓捕。

今年1月7日的收网行动,也并非一帆风顺。

部分嫌疑人突然“消失”,我们通过多方侦查才重新锁定位置。

这些人刚到案时,都说“我什么都不清楚,不违法”。直到我们摆出证据,现场说法,其态度才慢慢松动。

审讯时,我们着重从他们的工作、生活,特别是家人入手寻找突破。有个嫌疑人家里有个一岁的女儿,我们便劝他好好交代,争取宽大处理,早点回去团聚。这个犯罪团伙的成员大多有前科,无业,法治意识淡薄,本以为卖几条假烟没什么大不了,直到后果摆在面前。

与此同时,烟酒店老板们也有着复杂的心理。商家反应大致分两种:一种是以明显低价收烟(真烟进价约850元/条,他们用700至750元收),卖出后赚了差价,却不知是假烟,得知真相后非常震惊;另一种则早已察觉不对——有个商家发现,收来的两条烟里装的竟是不同的烟,嫌疑人为了配重,甚至在烟盒里放了小钢珠。后一类商家觉得我们“来晚了”,但他们也有苦衷:很多商家要么没有相关的证件,要么违规从非正规渠道进烟,本就怕被处罚,所以即便收了假烟也不敢声张。这正是这伙人能售卖假烟长达10个月的重要原因。商家既怕坏声誉,更怕被处罚,只好保持沉默。在夜宵摊这类场合,消费者很难尝出差异,假烟又做得“真”,最终受害的还是他们。

案子虽然破了,但我觉得值得反思的地方更多。如今的假烟,口感几乎和真烟一样,普通人根本难以辨别。商家或许还能通过销售码判断,消费者则完全无法分辨。

如今的新型犯罪,无论是电信诈骗还是假烟案,都高度依赖网络和电子支付,追踪嫌疑人往往耗费巨大人力物力。我们的侦查手段也必须与时俱进,在互联网技术运用上还要不断寻求突破。

历时一个多月,每天加班到深夜。案件告破时,我和同事们自然是高兴的。但最触动我的,是去商家店里做最后取证时,告诉他们嫌疑人全部落网的那一刻。那位商家突然笑了,说:“这些人终于被抓了。”

看到他们的笑容,就觉得所有的加班与烦琐,都有了意义。

责编:刘双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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