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7日讯(记者 彭诗思)1月27日上午,在长沙市浏阳市文家市镇某药房,新张贴的《长沙市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格外醒目,检查人员正用手机扫描核对药品追溯码,确保其“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药品与食品必须分开存放,处方药需放置在专门货架,不能由顾客自行选用。”药店工作人员按照检查意见调整货架,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
当天,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聚焦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经营环节突出风险,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长沙市浏阳市文家市镇2家单体及1家连锁药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现场,执法人员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拆零销售、无法溯源,“中药饮片”实为自行采购中药材并炮制,涉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问题,随即督促属地监管所下达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年关期间返乡人员多,药品需求增加,安全风险突出,监管更要跟上。”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廉华介绍,此次检查系长沙市场监管“年关守护百日攻坚(2026)”行动与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一环,由市区两级联合督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发现问题从严从快处理,保障群众药品安全。
目前长沙市城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但在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因地域广阔、人员有限,监管覆盖仍存短板。

日前,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计划对全市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关注非法渠道购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假劣药、中药饮片冒充、超范围经营、储存不规范、执业药师“挂证”等11类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时间为1月19日至6月30日。后续,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综合运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联合督查等多种方式,结合投诉举报等线索对全市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重点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同步加强药品安全宣传,重点向农村群众普及非法回收药品危害、处方药凭处方购买必要性、药品储存知识等内容,提升公众自我保护能力。
作者:彭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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