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探索“劳务代偿”新机制 让非法捕捞者以劳护水
新湖南 • 长安盾
2026-01-15 13:56:2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唐晨)1月9日,资兴法院联合资兴检察院、白廊镇杨林村村民委员会,对非法捕捞人员何某、黎某以“以劳代偿”方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情况,开展现场监督考察。

2021年至2025年间,何某、黎某在禁渔期、禁渔区内进行非法捕捞并获利,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资兴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2人承担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何某、黎某已深刻认识错误,并有积极改正意愿,但因疾病缠身、家庭困难,无力承担经济赔偿。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资兴法院积极探索“以劳代偿”新模式,既维护司法权威,也兼顾当事人实际生活保障。
在法院主持下,何某、黎某与白廊镇杨林村村民委员会共同签订《公益劳务代偿替代修复监督方案》。根据协议,二人将在约定期限内,通过清理东江湖水域垃圾、宣传禁渔政策等公益劳动,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村委会负责对劳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中,判决高额赔偿并非最终目的,关键在于促使违法行为人真正认识到破坏环境的后果。对赔偿能力不足的当事人适用“以劳代偿”,既能落实生态修复,又能保障其基本生活,体现了司法的人文温度,也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组稿:刘建军
责编:雷昕
一审:雷昕
二审:曾金春
三审:戴志杰
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湖南日报新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