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儿刷到个离谱案例:夫妻俩离婚后,爹地每月掏500块抚养费,还喊冤说“这钱够花了”!
咱就是说,现在奶粉一罐300起步,兴趣班一节200打底,校门口烤肠都从2元窜到5元了,拿30年前的老黄历养2026年的娃,你咋不穿越回古代带娃呢?
湖南新邵有位妈妈,离婚时揣着30多万元补偿款,因为娃在沿海大城市生活,法院依法判她每月付2000元抚养费。几个月前,这位女士找新邵县人民法院哭诉“经济压力大”,想把抚养费砍到800元。
真相一查,直接打脸:这位妈妈离婚后火速贷款买车买房,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法院驳回诉求,想拿房贷车贷账单,对抗养娃的法定账单?用自己的消费自由,换孩子的成长自由?没门!
抚养费到底咋算?官方“计算器”拿好了:月总收入的20%-30%是标配,多娃家庭比例还可视情上调,但一般不超50%;收入拉胯的可酌情降,但底线是当地最低标准!要是娃的开销涨了、抚养方收入跌了,抚养费还能依法上调。拒不支付的,直接上“硬菜”!强制执行、征信拉黑、高消费限制,让你出门寸步难行,面子里子全丢光!
金燕之谈:抚养费不是“分手尾款”,是孩子成长的“保底基金”;不是给前任的人情债,是为人父母的法定责。你省的每一笔抚养费,都是孩子错过的课外书、兴趣班,是童年里填不满的落差;你推的每一份责,都是孩子心底抹不去的疤。父母的责任不是菜市场砍价,而是刻在法律里的硬规矩,没得商量!
下期预告:孩子跟谁姓谁说了算?“冠姓权”之争,法院教你别瞎吵!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往期回顾:
离婚互撕干架别拉孩子“站队”!法院:你的情绪别坑娃!︱生活有说“法”·带娃“法”则①
十年不看娃?探望权是“必答题”不是“选择题”!︱生活有说“法”·带娃“法”则②
作者:何金燕
责编: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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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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