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还迷信“未成年=法外开恩”?14到16岁违法能溜?校园欺凌私了就行?
别做梦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砸烂“免罚滤镜”:未成年人违法绝非法外之地,踩红线必严惩!
15岁“惯偷小能手”王某,商场偷东西上瘾,一年内被抓两次,仗着未满16岁没被拘留,居然贼心不死闯第三次!
放以前可能溜之大吉。现在?直接被拘留+监护人严加管教!记住了:屡教不改碰红线,年龄救不了嚣张!
14岁校园“小霸王”李某,拳打脚踢欺凌同学,被公安机关处理一次还不长记性,转头又犯事!
以前觉得“未成年没人管”?新法直接亮剑:拘留安排上,监护人管教+学校盯防双管齐下!校园欺凌可不是小打小闹,屡教不改?法律教你守规矩!
误区别乱踩,金燕敲黑板:
误区一:“14至16岁=免拘金牌?”错!“法不责幼”的“老黄历”彻底翻篇!一年违反两次必受罚,情节恶劣照样拘,年龄顶不住违法代价!
误区二:“只拘留不矫治?”错!惩戒+教育双管齐下,这叫“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绝非一放了之任潇洒!
误区三:“校园欺凌能私了?”妄想!殴打辱骂触法规,公安必介入,瞒报追责跑不掉!
金燕之谈:新法主打一个“精准打击”!不重罚但要精准罚,14岁以下以教为主,14至18岁屡教不改?惩戒教你懂敬畏!宽严相济不偏架!纵容不是爱,立规矩才是护成长!守规向善,才是青春正途!
下期预告:敢抢方向盘?人生得“翻车”!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湘潭大学法学院学生 彭雨妍 曾文洁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往期回顾
微信发不雅视频=违法?新法红线:私聊不追,转发必究!︱生活有说“法”·治安新“法”则①
看,这些治安违法记录“一键封存”!这些红线踩了照样“社死”!︱生活有说“法”·治安新“法”则②
国家考试作弊=前途尽毁!新法亮剑,全链条追责不留情!︱生活有说“法”·治安新“法”则③
作者:何金燕
责编:施泉江
一审:王为薇
二审:刘文韬
三审:贺佳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湖南日报新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