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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外部监督网 赋能高质效办案
新湖南 • 长安盾
2025-12-25 17:18:2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陈建群 梅国平)2025年,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全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检察听证工作,实现了人民监督员“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认真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逐步建立起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检察权外部监督机制。

“形式覆盖”到“实质监督”,让监督贯穿办案全程

通过“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反馈”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重视发挥不同专业背景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的作用,比如邀请法律、环保、医学等领域有专长的人员,参与“专业对口”的案件,使监督意见更贴近实际需要。所有收到的监督意见都列出清单、逐一反馈,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真正把社会各界的建议转化为提升办案质量的助力。

“案结事了”到“心结事了”,“应听尽听”传递司法温情

高质效办案不仅只是案件的正确办理,还要真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此,该院特别注重听证的必要性、实效性。例如,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双方当事人因家庭矛盾发生冲突,检察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综合考量案件情节、社会效果及家庭关系修复可能性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阐述案件事实,与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共同从伦理、法律角度劝诫家庭成员理性沟通、相互包容。通过耐心沟通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心结,最终达成和解,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这样的“面对面”交流,让公平正义变得可感、可触,也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心安。

“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以监督促进社会治理

人民监督和检察听证的作用不仅限于个案,该院还积极引导人民监督员在公益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观察员”和“参谋”作用。在办理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等案件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督促落实、专项工作通报等工作。他们的深度参与,不仅帮助检察机关办好单个案件,更推动相关领域完善制度、弥补漏洞,实现了办案效果与社会治理效果的统一。

组稿:马志军


责编: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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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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