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易俊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生育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出台一系列惠民生、投资于人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从“标准制定”“师资培育”“监管强化”等维度为托育行业划定“专业红线”,推动行业从“无序探索”走向“专业化规范”。今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为解决“托育难”这一突出民生问题提供了政策指引,呼应了万千家庭对“幼有所育”的迫切期盼。
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效补充公共服务供给。建议:
因地制宜,服务供给和空间布局实现精准匹配。既要努力实现“随处可托”,提升服务的可及性,也要避免资源闲置和浪费。例如,在浙江杭州、安徽合肥等地,许多科技园、产业园在规划之初就同步引入托育机构,让职工们实现“带娃上下班,省钱又安心”,也符合政府“提升人才吸引和服务效能”的需求。
高效盘活现有资源,降低服务成本,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充分挖掘社区中心、企事业单位闲置场地、幼儿园富余空间等现有公共设施的潜力,用于发展托育、托幼服务。
多方协同强化支持保障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提升服务多样性与效率。比如,加大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资金保障力度,落实民办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类标准执行等,允许、鼓励公办托育机构提供寒暑假托育服务。
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创新监管方式等措施,加大对托育托幼机构的监督,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记者 邓玉娇 胡孟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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