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晶 肖薇)公平正义,不只写在判决书上,更体现在田间地头的调解里、为民便民的细节中。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湾塘村村委会里,村民李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语气里满是感激:“人民法庭果然是我们人民的法庭!”随着最后一户涉案村民在调解协议上落笔签字,这起涉及14户村民、横跨近十年的建房纠纷,终于在冬日暖阳中画上了圆满句号。

事情要从2015年说起。当时湾塘村九、十组村民商议集中联建房屋,邓某生承建了该建设工程,李某国、李某平牵头的建房理事会负责工程管理、对接建房事宜及结算工作。房屋建成后,大部分工程款已结清,但剩余尾款迟迟未付。不料,2019年邓某生突然离世,这笔账彻底成了“糊涂账”——一方面,户主们欠付建房尾款,另一方面,邓某生生前还拖欠着材料商货款,其儿子邓某被材料商反复催款,无奈之下只能起诉14户户主追讨尾款。
该庭受理该系列案后,第一时间将其列为重点案件推进。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户多、时间跨度长,且矛盾易激化,法庭主动靠前,提前与栖凤渡镇政府、司法所、湾塘村村委会沟通协调,搭建多元化解纷平台,邀请各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走访中,法庭了解到14户村民大多是年事已高的老人,往返法庭路途遥远,且行动多有不便。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法庭果断决定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村组、设在村委会,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
调解当日,分管栖凤渡法庭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罗新和法庭全体干警与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率先前往联建房屋现场勘查核实,随后在现场开展法治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为后续调解工作筑牢法律基础。
准备工作就绪后,村支书逐一通知涉案村民到村委会参与调解,对出行不便的老人,法庭干警主动开车接送。但调解刚一开始就陷入僵局,一户村民情绪激动地喊道:“他还欠着我的工钱没给呢!”经法官耐心询问得知,该村民拒付尾款的原因,一是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部分工程未完工,二是曾为邓某生务工却未拿到工资,但其提供的手写工资明细单无邓某生签字确认。为核实情况,法官当即向周边知情人、建房理事会成员了解情况,最终确认了该村民所述属实。
“老叔您别急,今天咱们把账算明白、把理说透彻,肯定给您和对方一个满意的说法。”法官温和的安抚让村民情绪逐渐平复。随后,法官联合镇、村工作人员从法律规定、邻里情分双向发力,一方面向邓某释明工人工资支付的相关义务,另一方面向村民说明尾款支付的责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用工程尾款抵扣房屋质量瑕疵修复费用、未完工工程折价费用及欠付工资,剩余金额由村民支付给邓某。有了第一户的成功范例,当天到场的8户村民陆续与邓某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深夜。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调解工作出现新波折。一名已签字的村民情绪激动地赶到村委会质疑:“凭啥他家减免得多,我家减免得少?”刚有进展的调解再次停滞。“每家欠付的尾款金额不一样,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未完工情况以及是否有工资抵扣等实际情形也各不相同,所以减免金额才会有差异。”法官拿起详细的核算清单,逐笔向该村民讲解计算依据,从法律规定讲到邻里和睦的重要性,最终打消了其疑虑,村民心服口服地离开了。随后,剩余6户村民也全部与邓某达成调解协议。
“拖了这么多年的心事终于了了,我们不是不想给钱,而是邓某生去世后不知道该找谁、怎么处理。”村民李某的感慨道出了一众农户的心声。邓某也如释重负:“终于能给材料商一个交代了,压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从庄严法庭到田间地头,从厚厚卷宗到群众心头,栖凤渡法庭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法庭+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多元联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情温暖民心。这起跨越十年的纠纷圆满化解,不仅理清了陈年旧账,更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生动诠释了“人民法庭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写下了温暖注脚。
组稿:刘建军
责编:李迅
一审:曾雨田
二审:齐果
三审:戴志杰

湖南日报新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