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还不上?一男子诈骗60万财物获刑7年
新湖南 • 民生服务
2025-12-19 11:44:5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9日讯(通讯员 欧阳洁)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对被告人姜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9年5月,姜某为满足个人挥霍需要,开始在网络平台申请贷款,后因其无力还款,遂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在多家网络平台循环贷款。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姜某因无力偿还网络贷款,于是虚构完成公司业绩、亲人治病、帮助侄女完成银行揽储任务、帮助妻子完成槟榔销售任务等理由,先后多次向多名被害人借款;同时姜某虚构亲友去世办丧事、公司举办年会、领导举办生日聚会需要香烟等理由,到多家烟酒店、超市、便利店赊取香烟,后将所赊香烟以略低于买入的价格转卖,牟取非法利益。姜某骗取被害人财物后,用于归还网络平台贷款、个人借款、个人日常生活消费。至案发时,被告人姜某骗取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0773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姜某诈骗的财物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情况,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该案映照出由挥霍无度、陷入“以贷养贷”恶性循环,直至铤而走险实施诈骗的完整歧路,警示我们务必树立理性消费观,远离超出能力的借贷。面对债务困境,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莫试图以欺骗手段转嫁危机,否则必将亲手铸就法律枷锁。同时也提醒公众,在经济往来中务必审慎核实,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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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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