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湖南发布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教你科学选购安全使用
新湖南 • 动态
2025-12-16 10:42:38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等相关规定,自12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要求且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过渡期安排及核心注意事项已明确。为助力消费者科学选购、安全使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新国标多重升级,筑牢车辆本质安全防线

此次新国标在多个关键领域进行调整优化,核心目标是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在防火安全方面,标准明确提升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性能,同时规定整车塑料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制动性能上,进一步完善制动系统要求,目标将制动距离缩短一半,重点提升雨天制动稳定性,有效防范打滑风险。

为遏制非法改装乱象,新国标强化了防篡改要求,对控制器、电池组、限速器等关键部件的防篡改设计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车速超过25km/h时电机自动停止供能。重量限制方面,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至63公斤,兼顾续航能力提升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新国标新增多项技术要求:一是明确电动自行车需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商用车辆强制开通,私人车辆用户可自主选择开通或关闭,且北斗定位服务本身不收费;二是增加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要求;三是不再强制所有车型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具体以标准细则为准);四是鼓励安装后视镜。此外,标准还完善了管理体系,新增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并明确生产企业需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标注车辆建议使用年限。

政策过渡期明确,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国标

针对新国标的落地实施,相关部门明确了过渡期安排。生产端,自202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销售端,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旧标准生产的车辆,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起,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完全符合新国标规定并取得CCC认证。

对于消费者在新国标实施前已购买的非标车辆,相关部门明确不会强制淘汰,各地政府将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以旧换新等政策引导消费者更新换代。

选购四要点,避开消费陷阱

为帮助消费者选购合规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保委提醒牢记四大要点。

认准CCC认证标志,确认车辆显著位置标注有CCC认证标志,这是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核心凭证;

核对产品合格证,坚持“一车一证”,仔细核查合格证上的产品型号、整车编码(车架号)、电池品牌型号、充电器型号等关键信息与实车完全一致;

留存完整购买凭证,务必向商家索取注明车辆品牌、型号、整车编码等信息的正规发票,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建议留存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截图,通过电商平台购买时还需确认商家资质、查看产品评价及售后保障条款;

警惕违规销售行为,切勿购买逾期旧标二手车冒充新车、无新国标CCC认证或伪造认证证书的产品,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立即通过12315或12345热线举报。

安全使用记心间,远离风险隐患

在使用环节,一要坚决拒绝非法改装,严禁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装置(含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行为,此类操作会严重破坏整车安全性能,极易引发火灾、交通事故等重大风险;

二要规范维修保养,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优先选择原厂配件或符合原车规格的合格配件,保障配件兼容性与使用安全性;

三要关注使用年限,严格遵循生产企业标注的建议使用年限,及时更换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明晰维权渠道,保障合法权益

两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需妥善保留发票、合同、CCC认证证书、产品说明书、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若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违法销售行为,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编:李成辉

一审:李成辉

二审:王文隆

三审:邹仪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 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评论
打开新湖南APP,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