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让我的企业重获新生!”近日,桂阳县一家餐饮企业负责人激动地向法官致谢。这家曾因资金链断裂陷入绝境的小微企业,在桂阳县人民法院运用“执破融合”机制推动下,通过破产和解程序重获生机,仅用35天便清偿债务、重回市场。
该企业在执行阶段被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执转破”条件。法院审查发现,其虽暂时困难,但社会信誉良好、具备挽救价值。若简单破产清算,债权人权益将大幅受损。为此,桂阳县人民法院果断转换思路,积极推动破产和解。
合议庭一方面督促企业股东筹集资金,另一方面广泛征求债权人意见,并发挥府院协调机制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化解潜在难题,营造有利环境。最终,和解协议获债权人会议全票通过,企业按方案清偿完毕,实现了债权人受偿、企业存续、员工稳定的多赢局面。
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该案是郴州法院深化“执破融合”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通过打破执行与破产程序壁垒,实现双向赋能,既加速“僵尸企业”出清,也高效挽救有潜力的困境企业。2025年以来,郴州全市法院移送“执转破”96件,审结案件88件,带动化解执行积案超千件;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全市80%“执转破”案件实现“简案快审”,平均审理周期缩短44.46%;使用破产援助资金池资金依法保障27家“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顺利出清;依托执行措施成功促成19件案件达成和解,帮助顺康农业、御风网络等一批中小微企业摆脱困境、恢复经营。
(何伦波 杨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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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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