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欣)为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南县生态环境安全,南县公安机关持续加强巡查力度,深入开展非法狩猎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工作。近日,南县公安局明山头派出所成功破获2起非法狩猎案,抓获违法嫌疑人3名。

11月7日9时许,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明山头镇湖子口村附近一玉米地有人使用捕鸟网捕鸟,于是当场将其抓获。据夏某交代,为捕鸟来解口腹之欲,夏某在网上购买音响、20副捕鸟用丝网,11月7日,夏某在玉米地旁的水渠沟上布置丝网,用音响播放诱鸟音乐,非法捕获了24只鸟。
11月7日11时许,民警在巡逻途中,在明山头镇合垸村一玉米地发现正在捕鸟的龚某,将其抓获现行。经审讯,龚某供出其同伙刘某,民警随即传唤刘某到案接受调查。龚某、刘某如实供述了二人为解口腹之欲一起准备音响、捕鸟网,在玉米地装置捕鸟工具捕获66只鸟的非法狩猎过程。
经益阳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鉴定,3人所捕鸟类为国家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前,夏某、龚某、刘某因涉嫌非法狩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非法狩猎罪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切记不可为口腹之欲触犯法律,否则必将受到严惩!同时,希望广大群众如遇非法狩猎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
组稿:杜巧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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