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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赃10万余元,湘潭两供水公司员工篡改数据“省水”双双获刑
新湖南 • 风向标
2025-10-27 20:07:35

湖南日报10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郭丹阳)“本想帮用水单位‘省成本’,实则是把自己‘送进’法网。” 近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欧某某、张某某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两名供水公司员工因帮企业篡改数据“省水”,造成国有财产损失30余万元,最终均获刑。

欧某某、张某某在湘潭某供水公司干了多年,熟知水费核算、后台系统操作的“门道”。2022年至2023年间,两家用水单位的负责人找到两人,以“经营压力大”为由想让他们“通融下”,把水费算少点。明知没有政策依据,两人却动了歪心思:“帮个忙,还能得些好处。”

“这真是‘为他人做嫁衣,为自己织囚衣’的典型。”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此后一年间,两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调整用水单位入户水表数值和后台系统数据等方式,累计为两家用水单位核减水量6.4万余吨,造成企业财产损失30余万元,个人从中分得赃款10万余元。案发后,欧某某、张某某主动投案,全额退还侵占款项并获得供水公司谅解,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案件办理中,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既守“惩治”底线,更重“治理”实效,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针对案件暴露的“水表无监管、数据可篡改”漏洞,组织企业员工旁听庭审开展警示教育,并建议企业建立水表双人值守、数据分级审核等内控机制,从根源防“内腐”。

作者:龚柏威

责编:施泉江

一审:施泉江

二审:李茁

三审:唐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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