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觊觎室友手机 两次盗窃获刑
新湖南 • 长安盾
2025-10-24 16:49:5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舒慧)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室友。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室友本应是相互扶持、彼此信任的伙伴,然而却有人因贪念,接连两次盗窃室友手机,最终不仅要面对法律的制裁,更彻底摧毁了朋友间的信任,为自己的人生留下了难以抹去的污点。​

今年5月24日,杨某因急需归还欠款,竟将歪心思动到了同住一室的室友吴某身上。在长沙市芙蓉区某小区801房的宿舍内,趁吴某熟睡、毫无防备之际,杨某悄悄将吴某的一部蓝色红米手机偷偷盗走。得手后,他并未就此收手,也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反而在短短一周后,再次铤而走险。​

同年6月1日,在同一间宿舍内,杨某故技重施,依旧趁吴某熟睡之时,将其另一部黑色红米手机盗走。连续两次盗窃得手后,杨某迅速联系二手回收商,将这两部盗窃所得的手机以人民币2270元的价格销赃,试图用非法所得填补自己的欠款漏洞,全然不顾室友发现手机丢失后的焦急与无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6月3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价格认定,两部被盗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2753元,现已追回发还给吴某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75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杨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杨某有期徒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检察官提醒: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物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唯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与法治观,才能守护好自己与他人的财产安全,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组稿:李翔

责编:曾雨田

一审:曾雨田

二审:杜巧巧

三审:戴志杰

评论
打开新湖南APP,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