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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示范文本+先行调解”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9-29 18: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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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李群

以“示范文本”为抓手,让“先行调解”更高效、矛盾化解更彻底,是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前端解纷的关键实践。为让“先行调解”机制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的“减压阀”、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永州中院聚焦实践中的典型场景,提炼优化“示范文本”,将规范指引融入调解全流程。

今日,我们梳理发布这批“示范文本+先行调解”典型案例,既是对前期工作的总结复盘,更希望以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为基层矛盾化解提供新思路、新路径。期待这些案例能成为撬动纠纷实质化解的“支点”,让更多矛盾在源头平息、在诉前化解,切实为群众减轻诉累,为社会治理注入更多法治温度。

典型案例一

蓝山县某公司与董某某等18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要素式起诉状高效化解批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董某某等18人系蓝山县某小区业主,因欠付2024年1至12月物业费,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蓝山县某公司诉至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各业主依合同支付物业费。

【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

蓝山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到蓝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立案,立案庭工作人员当场引导田某使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智能生成机,生成一个要素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状,再以该诉状为模板批量制作诉状。

后田某携全部18个要素式诉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蓝山县人民法院立案。立案后,经征求田某及相关被告意见交先行调解团队调解。先行调解团队详细分析了要素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状中的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情况,物业项目情况,约定的物业费标准、支付方式、服务年限,被告欠付物业费数额、催缴情况等,为后续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经通知各被告人分批次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各被告人的异议及双方意见基础上提出了调解方案,18名被告均与原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调解成功,当场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

一是快速填写起诉状。本案中,蓝山县人民法院利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智能生成机,快速生成起诉状,并实现同类文书批量制作,便于当事人快速填写起诉状,在节约时间成本的同时便利了诉讼。

二是全面、准确表达诉求。要素式起诉状要素清晰明确,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状要求填写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情况,约定的物业费标准、支付方式、服务年限,被告欠付物业费数额、催缴情况等,有利于当事人完整提炼案件要素,表达诉求。

三是快速化解纠纷。因起诉状要素明确清晰,有利于调解员和案件承办人员快速找出争议焦点和解纷关键,提高了纠纷化解的效率和质量。

典型案例二

唐某吉与唐某水离婚纠纷案

——便利填写示范性诉状文本 高效化解纠纷

【基本案情】

唐某吉与唐某水于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订婚后便以夫妻的名义居住在一起,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系事实婚姻。自2015年后,双方当事人聚少离多,导致感情逐渐淡薄、破裂,故诉至道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事实婚姻关系。

【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

原告唐某吉,1967年生人,年纪较大,且文化程度较低,不知如何书写民事起诉状。原告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后,导诉员主动询问唐某吉其诉讼缘由和诉讼请求,为其提供了现成离婚纠纷的起诉状示范文本,并现场指导其填写。

工作人员引导唐某吉对照离婚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列明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逐一填写,不到30分钟即填写完成起诉状示范文本。立案工作人员对唐某吉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经询问引导,唐某吉同意先行调解。立案窗口第一时间立案,并将案件分流给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接收案件后,及时与被告唐某水进行联系,并对照起诉状示范文本填写的婚姻关系基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夫妻共同债务情况等要素,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想法。

经调解,调解员发现双方确因聚少离多导致感情淡漠,但双方并无尖锐的矛盾,均表示愿意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至此,这起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该案系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其成功处理彰显了示范性诉状文本在化解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内容规范化。示范文本通过预设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抚养权等核心要素,为当事人提供标准化的起诉模板,可为像本案唐某吉这样法律知识匮乏的当事人提供极大的便利,使其快速、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降低了诉讼门槛。

二是提升工作效率。起诉状示范文本的应用让当事人可快速提交一份内容清晰完整的民事起诉状,避免出现因格式混乱或内容缺失导致立案审核不通过的情形。还因为要素明确、针对性强,法院能够更快地处理案件,促进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是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填写示范性诉状文本,当事人在准备诉讼材料的过程中,也会不自觉地学习和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从而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素养。这种潜移默化的法律教育,对于构建法治社会、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典型案例三

湖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邓某等10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要素式起诉状结合“法院+”联合调解快速化解批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湖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邓某等10人于2023年分别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湖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贷款合同到期后,邓某等人无力偿还本息,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湖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各贷款人依约偿还本息。

【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

湖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张某到宁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立案,立案庭工作人员引导张某现场填写一份要素式起诉状,再以填写好的要素式起诉状作为模板批量填写了10份要素式诉状并申请立案。

宁远县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征求张某意见交宁远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宁远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事实和理由为基础,认真分析原告对合同签订、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情况、逾期情况等要素,分别联系各被告人分批次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各被告人的异议及张某的解释后,调解员梳理出案件争议焦点并提出调解意见。

经调解,5件案件调解成功,5件案件因调解双方意见差距较大难以达成调解协议,对该批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退出审前准备阶段,由审判业务庭室进行审理。

【典型意义】

本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

一是帮助金融企业全面、准确表达诉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要素式起诉状共有19项要素内容,起诉人某银行在填写该要素时,对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避免了遗漏要点和重点。

二是推进科技赋能。要素式起诉状相关制作设备便于同类文书批量制作,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对于提升金融纠纷化解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推动类案解纷工作。要素式诉状事实清楚,观点明确,方便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节约审判资源,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对与本案类似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也有解纷指引作用。

作者:李群

责编:严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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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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