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李焱婕
出镜:张英
后期:廖思渝(实习)
近日,沈阳一家取名为“卖女孩的红烧肉”的餐馆令舆论哗然。这个打着谐音梗擦边球的店名,引发了公众不适。
面对质疑,负责人杨某先是强行拆句辩解,称店名该理解为卖“女孩做的红烧肉”,随即,店里的实际经营人麦某说,因自己姓“麦”才取谐音“卖”。说来说去,这些理由都格外苍白,毕竟店名给人的直观观感早已定型,再怎么找补,也抹不去“卖女孩”三字带来的违和与冒犯。
这也不是个别商家的“糊涂账”,之前江苏南通的“脏话丸子汤”、南京的“黛比螺蛳粉”,类似靠“出格”店名博关注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操作让人不解的是,明明有那么多好创意可选,为何偏偏选了最“拉胯”的一个。或许这些商家心里门儿清:正常取名吸引不了关注,那就往“出格”了整,黑红也是红,哪怕让消费者犯恶心,只要能多卖几单,这又算什么?
可出格的店名真的能带来红火的生意吗?恐怕要打个大大的问号。要知道,店名是餐馆给食客的“第一张名片”,一个执着用“烂梗”冒犯公众的商家,很容易让消费者形成预判——它把心思全花在投机取巧上了,哪还有精力打磨食材、研究口味、优化服务?就像有网友直言:“店名这么低俗,很难想象能生产出高质量食品”毕竟,食客选择一家餐馆,最为看重的从来都是菜品与服务。
当然,在批评商家投机取巧的同时,更该明确一个问题:商业取名的界限到底在哪?绝非“不违法即可”,而应守住底线:不触碰社会痛点,不制造负面联想,不违背公序良俗。商业创意需要尊重伦理共识,而非以“出格”“猎奇”打破文明边界。
食客要的是安心吃饭的舒适感,市场要的是健康有序的经营生态,抖这样膈应人的“机灵”实在没有必要。
责编:唐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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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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