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蒋诗雨 通讯员 曾曦瑶)“我知道我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当时缺钱,抱着侥幸心理……”9月24日,一场真实的刑事庭审现场被“搬”进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被告人谢某某在法庭上的忏悔,让400余名身着迷彩服的大一新生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这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与该校联合举办的“法护青春”庭审现场进校园暨法治宣讲活动。当天下午2时30分,雅韵堂内庄严肃穆,被告人谢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一案的庭审现场准时开始。
当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知晓行为后果时,谢某某当庭悔过:“我知道我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当时缺钱,抱着侥幸心理……现在非常后悔,希望能从轻判决,让我能早日回归社会、改过自新。”
审判长对谢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语重心长地提出了“三个希望”:“希望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希望你提醒身边人,违法犯罪不仅危害社会,自身也将面临惩罚;希望你积极改过自新,重新负担起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谢某某连连点头,台下学生凝神静听。
随后,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谢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
法槌落下,庭审现场结束,许多学生仍沉浸在庭审现场的严肃氛围中。

庭审现场结束后,天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谢艺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在校大学生防范违法犯罪”专题讲座。她结合真实案例,重点剖析了“校园套路贷”“游戏充值杀猪盘”“招聘诈骗”等常见陷阱,并详细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等高发罪名的构成与危害,同时提出要关注心理健康、树立价值观、加强法治学习,营造安全校园。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到庭审现场,比任何书本上的说教都更震撼人心。”一位新生感慨地说。以真实案例为教材,以庭审现场现场为课堂,此次活动通过沉浸式普法,让法治意识深入学子心中。
作者:蒋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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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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