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肖思雨)“您好,这里是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禾滩人民法庭!”清晨的阳光刚照进法庭,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宁静。“被告吴某的欠款已经全部付清了,我们申请撤诉,材料该寄到哪儿?”电话那头的声音透着欣慰。“直接寄到禾滩法庭就行!”法官助理放下电话,难掩激动地走向张法官的办公室:“张庭长,咱们昨天这一趟没白跑!”
这是一起普通的租赁合同纠纷。某公司与吴某通过线上平台签了租赁服务协议,后来因租金支付问题闹起矛盾,公司主张“租赁转买卖”,要求吴某支付买断款。案件由新晃法院立案后,因被告住址属于禾滩法庭辖区,就转到了这里办理。
当天,禾滩法庭干警办案中,向村民耐心问询并普法沟通,传递司法温情。
案子到手,法庭干警第一时间通过邮政集约送达给吴某寄应诉材料,却很快收到反馈——“非本人号码,送达未果”。张法官和助理决定周一赶早去某村跑一趟,实地找吴某。
一个多小时的蜿蜒山路,39公里,终于抵达村部。村干部热心配合,提供了吴某的联系方式——和原告提供的完全一致。可再打过去,电话那头却是陌生人的回应:“我不是吴某,打错了。”
电话找不着,就上门寻人。“吴某家住得远吗?”“在某组,离村部还有十多里。”在村干部指引下,两人再次启程。
他们挨户敲门、耐心询问,终于遇到一位在家的村民。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村民指向坡下:“那就是吴某家,但他人在四川打工,他父亲也上山干活去了。”果然,吴家大门紧锁。
张法官没放弃,继续打听,终于要到了吴某父亲的电话号码。电话拨通,屋里传来手机铃声——老人没带手机出门。邻居起初对法院来意不太了解,张法官就就地普法,耐心讲案情,认真说明失信的后果:有债就该主动还,有异议也该积极应诉,不能因消极应对而上失信名单,影响生活和信誉。邻居听后连连点头:“吴某不是那样的人。”
苦等不见人归,二人只好拜托邻居帮忙向吴某家人转达法院的来意和普法内容,希望被告主动履行或尽快联系法庭。随后,干警驱车返回,打算次日再打电话或上门继续送达。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惊喜就来了——原告主动来电撤诉。案子还没开庭,纠纷就解决了。
这只是禾滩法庭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该庭管辖的四个乡镇都藏在海拔800至1000米的崇山峻岭之间,每次送达往往要辗转百余公里。但每一次翻山越岭的寻找,每一次面对面的沟通与释法,都在群众心里悄悄织就了一张法治信任网。法治的种子,正随着法庭人员的脚步,深深播撒在蜿蜒的山路间,生根发芽,静待花开。
组稿: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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