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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岳阳市全面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9-01 08:14:36

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两档为2000元/月、1800元/月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两档为20元/小时、18元/小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日讯(陈垦)近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全面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后,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00元/月、1800元/月两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南湖新区、岳阳临港高新区为2000元/月;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1800元/月。

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元/小时、18元/小时两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南湖新区、岳阳临港高新区为20元/小时;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18元/小时。

为帮助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在适用范围上,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同样适用。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并不包括所有收入项目。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项目: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励性工资;用人单位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责编:王相辉

一审:吴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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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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