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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发来“拘捕令”?何女士险被骗10万元!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8-11 09: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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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来电

声称马上实施跨省抓捕

一张冰冷的“拘捕令”

让她深信不疑

取光积蓄,备好10万现金……

近日

一场与诈骗分子的“赛跑”

在湘潭县梅林桥紧张进行

过程回顾

8月5日上午

湘潭县公安局梅林桥派出所接到

反诈中心发来的预警线索

辖区居民何女士在银行取现6.2万元

行为异常

极可能正遭遇电信网络诈骗

民警立即尝试联系何女士

但电话那头的她

仿佛被无形的绳索束缚

对民警的询问充满警惕

拒绝透露位置和取款目的

事态紧急

民警一方面联系何女士家属说明情况

一方面迅速赶往其家中

当民警敲开何女士家门时

她眼神躲闪

言语支支吾吾

始终不愿说明情况

在民警耐心、专业的劝导下

何女士才透露了实情

原来

她接到自称“上海公安”的电话

对方称其名下银行账户

涉嫌重大诈骗案件

即将来湘潭县对她实施抓捕

并发来了一张“拘捕令”

要求她配合“资金审查”

何女士深陷诈骗分子编织的骗局

不仅按对方指示

从银行取出了6.2万元现金

还计划在8月6日

将6.2万元现金连同家中4.15万元现金

一并送往对方指令的地点

当民警揭露诈骗分子的伎俩后

何女士恍然醒悟

惊出一身冷汗

立即删除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将所有现金交由家属妥善保管

并对民警及时上门劝阻

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1. 公检法机关执法办案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不会通过电话、网络进行办案;不存在“安全账号”“验资账户”;不会通过互联网发送“拘捕令”等文书;更不会要求群众转账汇款、取现交付,提供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或是要求修改支付密码等。

2. 保持冷静不慌张。凡是以“公检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取现交付的,都是诈骗。如遇到此类情况,要保持冷静不慌张,不进行转账汇款、取现交付操作,立即中断通话,拨打110报警或直接去当地派出所求助。

3. 不轻信陌生网友。在互联网上,不轻易添加陌生账号为好友;不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不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填写个人信息及银行卡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不下载不明来源的APP。

(湘潭公安在线)

责编:邓玉娇

一审:邓玉娇

二审:颜石敦

三审:白培生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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