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8-07 18:02:4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7日讯(通讯员 庄意)“法官,他借了我5万,说半年还,现在两年了都没动静!”张某某攥着借条,语气里满是焦急。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本剑拔弩张的僵局,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画上句号。

2022年,被告曹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原告张某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半年后还款。然而到期后,曹某某因经营困难未能按时偿还,无奈之下张某某将曹某某诉至新桥法庭,要求曹某某还清借款。

承办法官仔细审查借条、转账记录后发现,双方对借款的事实无争议,但曹某某目前资金紧张,一次性还清欠款确实存在困难。“单纯判决容易,但可能激化矛盾。”考虑到这一点,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争取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过程中,张某某态度坚决,要求 “必须全额还款”;曹某某则无奈表示 “目前只能分期偿还”,双方僵持不下。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当即采用 “背对背” 调解法:一方面,向张某某说明曹某某的企业资产已抵押,强行判决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建议张某某适当延长期限;另一方面,对曹某某强调欠债还钱是本分,如果拒不配合,不仅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还会影响个人征信和企业信誉,得不偿失。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曹某某分期偿还本金5万元,利息按法律规定调整,法庭当场出具调解书并同步完成司法确认。“这样既给了他缓冲时间,也保障了我的权益。”张某某签字时说。

法官提醒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很常见,亲戚之间、朋友之间、同学之间都可能存在借贷关系,借钱不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当亲朋好友之间确需借款的,应尽可能签订书面借款协议,对借款本金、还款期限和利息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这并非不信任的表现,而是维护亲情、友情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即使出借人碍于情面,未能签署正式的借款合同,也应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款项性质予以明确,避免产生纠纷时承担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以案释法:从“个案”到“普适”

这起案件的快速化解,是新桥人民法庭“类案专办”机制的缩影。今年以来,新桥法庭针对民间借贷纠纷特点(如证据不全、利息约定不规范),推出“3步解纷法”:

1.证据核查:重点审查借条真实性、转账凭证与借款合意的一致性;

2.利益平衡: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灵活调整还款方式(如分期、以物抵债);

3.风险提示:当庭告知“虚假诉讼”“高利贷”的法律后果,引导规范借贷行为。

延伸服务:从“庭审”到“预防”

为减少此类纠纷发生,新桥法庭联合社区开展“法治夜校”,通过真实案例讲解《民法典》借款合同编要点,提醒当亲朋好友之间确需借款的,需注意以下几点:

规范借条要素:需注明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大写)、利息标准、还款期限;

保留转账凭证:大额借款建议通过银行/电子支付,备注“借款”用途;

警惕“套路贷”:如“低门槛高利息”“虚增债务”等陷阱,及时报警。

作者:庄意

责编:田锐

一审:田锐

二审:田育才

三审:宁奎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评论
打开新湖南APP,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