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武利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必然要求。只有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有效防范财政领域的腐败风险,保障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是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需要。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能够有效防范财政资金在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被贪污、挪用、截留等风险,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让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是提升财政工作效率的需要。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能够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促使财政干部廉洁奉公、勤勉敬业。干部职工在廉洁自律的氛围中,能够更加专注于工作,减少因腐败问题导致的工作推诿、扯皮等现象,提高财政工作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使财政政策能够及时、准确地落实到位,更好地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
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需要。财政系统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其工作作风和廉政状况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塑造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能够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当前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廉政教育缺乏实效性。廉政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多以集中学习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难以真正触及干部职工的思想灵魂。教育内容与财政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不强,导致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无法将廉政意识有效转化为实际行动。此外,廉政教育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存在阶段性、临时性的特点,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制度执行力度不足。虽然建立了一系列廉政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部分干部职工对制度缺乏敬畏之心,为了个人私利或工作便利,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同时,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使得违反制度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惩处,进一步削弱了制度的执行力。
监督体系不完善。内部监督方面,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监督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对财政业务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内部监督往往侧重于事后监督,对事前和事中的监督不够重视,无法及时发现和防范廉政风险。外部监督方面,人大、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力量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存在监督信息不共享、监督工作重复或脱节等问题,难以形成监督合力。此外,社会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公众参与财政监督的积极性不高,社会监督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部分干部廉洁意识淡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系统面临的诱惑日益增多。部分干部职工在金钱、利益面前,理想信念动摇,廉洁意识淡薄,价值观扭曲,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为了个人私利不惜铤而走险,违反党纪国法,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一些年轻干部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和党性锻炼,在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诱惑时,更容易迷失自我,陷入腐败的泥潭。
三、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改进措施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廉政意识。丰富廉政教育形式,除了传统的集中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外,还可以开展廉政知识竞赛、主题演讲比赛、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增强教育的趣味性和互动性。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线上廉政教育平台,推送廉政资讯、案例分析、警示教育视频等内容,方便干部职工随时随地学习。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深入分析财政资金分配、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具体案例剖析,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腐败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廉政专题讲座,解读最新的廉政政策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建立常态化的廉政教育机制,将廉政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确保廉政教育的持续性和系统性。同时,加强对新入职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廉政教育,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对现有的廉政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全过程管理制度,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到绩效评价,实现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和约束。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制度培训,使其熟悉制度内容,明确行为规范。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强化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内部监督,提升内部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实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手段。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和权限,规范监督工作流程。加强对财政业务的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做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及时发现和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外部监督协调配合,建立人大、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力量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监督情况,共享监督信息,避免监督工作的重复和脱节。加强对财政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联合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强财政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全面公开财政预算、决算、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保护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加强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把好干部入口关。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的干部,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现象。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干部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廉政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习和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干部的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作者单位:祁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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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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