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凌晨“进货式”偷牛肉,真“刑”!
新湖南 • 法治
2025-07-26 16:05:5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舒慧)有客源无货源怎么办?王某在做牛肉生意时就遇到了这一难题,他“灵机一动”,产生了“进货”卖钱的想法,多次趁凌晨夜色从菜市场偷盗牛肉发货给客户,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近日,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4年6月11日凌晨,王某在一商铺门口,趁无人注意,将艾某放在门口桌上的一件重量为11.7千克的牛肉拿走,放到自己的三轮车上后骑车逃离现场,以约500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
6月21日凌晨,缺少货源的王某趁赵某到菜市场附近上厕所之机,从其停放在马路旁的车辆内拿走一件30千克的牛肉,后以约1000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
王某作案手法娴熟,速度快。7月17日凌晨,王某趁陶某不注意,从其停放在某蔬菜市场内的货车上偷走一件12.91千克的牛肉,以约500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 。
经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认定,以上被盗牛肉共计2655.17元。案发后,王某的家属代为向3名被害人赔偿了经济损失2806元,取得谅解。
检察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案中王某贪图利益“空手套白狼”,妄想不劳而获,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追悔莫及。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怀揣侥幸心理占小便宜,殊不知有些行为早已触碰了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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