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检察:“和解+听证”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新湖南 • 长安盾
2025-07-25 17:12:1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陈俭)“我是因为酒后冲动,现在已经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了,希望司法机关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7月23日上午,麻阳检察院对一起发生在熟人之间因生活琐事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犯罪嫌疑人向某与被害人朱某系本县一起跑顺风车的同行,平时关系不错。2024年7月,因生活琐事二人发生争执,进而发生互殴。本已被在场人员劝开,但向某因酒后冲动,随后持刀将朱某砍伤,朱某在防卫过程中,也将向某头部打伤。经鉴定,朱某构成轻伤一级,向某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向某对朱某进行了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朱某对向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麻阳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全面审阅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并查看现场监控视频,认为向某因纠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朱某在防卫过程中致向某轻伤,不负刑事责任。但考虑到双方的矛盾纠纷已经化解,向某又系初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符合从宽处理条件。
为确保案件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充分回应社会关切,该院启动公开听证程序,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清晰阐释了拟对向某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经充分讨论,参与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对向某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此次听证,是麻阳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化检务公开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麻阳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和解+听证”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修复社会关系,以更加公开、透明、规范的司法实践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组稿: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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