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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上路?交警:严厉处罚!
新湖南 • 要闻
2025-07-23 12:48:34

新湖南客户端7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倩萱 通讯员 杨哲)去年3月就公告作废的教练车,居然又行驶在马路上?近日,长沙公安交警支队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锁定了一辆已达报废标准却仍在路面行驶的车辆。

7月18日下午,天心交警大队民警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AL****的教练车正在辖区内行驶。系统数据显示,该车因达到报废年限,2024年3月被公告牌证作废。18时26分许,民警在刘家冲路与中保路交叉口成功将该车拦停。

经现场核查确认,该教练车确已超过强制报废期限。驾驶人邹某(女,45岁)向民警解释,该车原属某驾校,后因驾校倒闭被用于抵债,她本人对车辆已达报废标准的情况并不知情。

民警查处涉事车辆 通讯员供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扣留了涉事车辆,并通知驾驶人邹某及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到天心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邹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面临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前,务必确认车辆状态合法有效。车辆所有人应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作者:朱倩萱

责编:张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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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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