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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领导干部”诈骗 常德男子获刑5年半
新湖南 • 案宗
2025-07-19 18:26:4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朱哲林 兰思洁)目前,一些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利用大众的侥幸心理,针对性地实施诈骗,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公诉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孙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被告人孙某某通过网络结识了伍某某、柳某某、段某某。孙某某谎称自己系某地领导干部,与本市多名领导干部关系密切,可以利用自身关系为伍某某、柳某某、段某某承接工程或提供帮助。成功获取3人信任后,孙某某以介绍业务、向相关领导疏通关系为名,骗取伍某某、柳某某、段某某数万元至10余万元不等。孙某某在发觉骗局即将败露之际,将3人联系方式全部拉黑,潜逃至长沙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的身份和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涉嫌诈骗罪。最终对被告人孙某某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李祯媛

一审:李祯媛

二审:陈佳婧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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