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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离婚纠纷 悉心守护未成人成长
新湖南 • 长安盾
2025-07-16 16:40:5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朱慧阳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大鲸港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2010年,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张某系再婚,与前夫育有一子小刘(现读大三),二人婚后又共同生育一女小李(现读初二随李某一起生活)。因双方婚前了解甚少,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发现彼此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导致矛盾不断加深2015年起,二人便长期分居。2020年,李某突发脑梗,导致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平时由其姐姐照顾。因双方无法再继续相处,以及长期分居两地,张某认为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便向法院起诉离婚。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出现分歧张某表示自己要外出务工,且每月需定期给付小刘抚养费600元,无法独自抚养小李;李某则表示目前自己的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理,靠在自己经营理发电勉强维持生计,生活困难亦无法独自抚养孩子。于是,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双重角度出发,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的想法和诉求,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消除对立、抵触情绪;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发不发详细讲解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双方明白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考虑到小李初二,虽然双方改变态度均表示愿意抚养孩子承办法官还是前往小李就读的学校了解其意愿。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2025年上学期结束前,小李由李某抚养,张某定期支付抚养费1000元;在2025年上学期结束后小李则由张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婚姻家事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下一步,安乡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用温情调节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让司法更有力度,也更有温度。

组稿:曾雨田

责编:雷昕

一审:雷昕

二审:李翔

三审:戴志杰

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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