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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前多看一眼 避免“开门杀”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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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21:38:40

停车、观察、开门、下车

看似简单的动作

稍有不慎

也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开门杀”

所谓“开门杀”

就是司乘人员下车时

未注意观察周围情况

贸然打开车门

造成后方来车受损

人员受伤的情况

2025年7月6日,湖南常德,张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望城街道四中门口,停车后车内乘客打开车门时,遇万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载金某某)同向行驶经过,期间双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万某和金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

经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小型汽车驾驶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万某及金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遵守交规,文明停车。开车门前要先观察周边车辆及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门。

责编:卓萌

一审:卓萌

二审:鲁融冰

三审:廖声田

来源:常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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