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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雨湖法院办结首例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件
新湖南 • 长安盾
2025-07-11 16:35:2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谭洋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切实履行破产审判职能,在一起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用足用活破产和解措施,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实现债权人权益兑现与企业债务危机化解的双赢。

湖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经债权人熊某某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至本院“执破融合”合议庭进行审查。

法院裁定受理该案后,依法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开展工作。经全面调查及多方协作,承办法官向湖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释法明理、剖析利弊,积极引导其恢复经营正轨,该公司亦有强烈的复工生产意愿。

债务人湖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法院裁定认可该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债务人湖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按约定将职工债权全部清偿,最大程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民营经济的核心力量,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雨湖区人民法院灵活运用相关法律规定,促成双方和解,实现多方共赢,有效维护市场主体稳定。下一步,雨湖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刚柔共济的策略,积极创新“破产和解”相关工作机制,助力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重获新生,为雨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组稿:马志军

责编:曾雨田

一审:曾雨田

二审:刘欢乐

三审:周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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